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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

網紅唱別人的歌不付授權金 原因有兩種

鏡週刊

更新於 2020年03月11日10:03 • 發布於 2020年03月11日22:26 • 鏡週刊
西班牙語舞曲〈Despacito〉MV在YouTube累積超過66億次紅遍全球,成為網路翻唱夯曲。(翻攝自YouTube)
西班牙語舞曲〈Despacito〉MV在YouTube累積超過66億次紅遍全球,成為網路翻唱夯曲。(翻攝自YouTube)

台灣文化創意豐沛,可惜大部分能成為資產的作品卻不受重視或遭濫用。IPMB總顧問、神殿音樂執行長彭季康認為:「如果能系統化記錄、流通或管理,就可產生收益,使報酬回到創作人身上。正向循環下,能增加更多創作人才,有益產業發展。」

他以紅遍全球的西班牙語舞曲〈Despacito〉為例,歌曲2017年推出半年內,就在YouTube累積25億次點閱,小賈斯汀、林俊傑翻唱後,影片點閱至今累積超過66億次,使默默無聞的波多黎各創作歌手Luis Fonsi及洋基老爹(Daddy Yankee)一炮而紅。「音樂串流興起,愈多人聽的歌曲愈容易被推播。若在傳統音樂銷售模式下,像Luis Fonsi、洋基老爹這種人永遠不會被看見,即便歌紅了也未必有收入。」

時下許多創作人與版權使用人,都是未簽約版權公司的獨立戶,創作人的歌曲在網路上被翻唱,本應得到一筆翻唱授權金,但YouTuber們卻多在未取得授權的情況下侵權翻唱。彭季康指出原因不外乎2種:「一是不知道要取得授權,二是不知從何取得。」

IPMB創意銀行舉辦24小時極限創作營,邀請作者將集體創作的作品放上區塊鏈實測。(神殿音樂文創提供)
IPMB創意銀行舉辦24小時極限創作營,邀請作者將集體創作的作品放上區塊鏈實測。(神殿音樂文創提供)

曾有版權使用人向彭季康抱怨,取得翻唱授權曠日廢時,不利音樂產業發展。彭季康親自實測,起先得不到回應,致電詞曲創作人後,創作人轉交版權代理公司處理,共花了4個多月才完成翻唱手續。也有YouTuber不願取得授權,理由是翻唱授權金太貴,寧可冒著被下架的風險。據悉,唱片界的翻唱授權金行規,老歌約3萬、新歌約6萬元,對YouTuber來說確實太高。而這價碼,是針對傳統唱片業者制訂,數位音樂興起後,卻未重新定價。

彭季康解釋:「傳統授權都是以紙本處理,耗費許多人事成本,當然會抬高授權單價,加上版權代理公司寧可把資源花在高單價授權,導致翻唱授權時間延長。」IPMB改以網路平台交易,降低人事成本,也彌補傳統版權公司不願花資源經營的授權破口;創作人也可自訂授權金,降低翻唱門檻,增加歌曲曝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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