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撕下賣場防盜貼紙竊得299元洗髮精 地院處3000元罰金
高雄一名孫姓女子,於左營一間連鎖賣場內,將一瓶售價299元的洗髮精,撕下商品防盜貼紙,並將該瓶洗髮精藏於隨身包包內後離開;事後遭店家察覺報警處理。警方循線找到孫姓女子依法函送,後由檢方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橋頭地方法院將孫姓女子依竊盜罪處3000元罰金,緩刑貳年。
判決指出,孫姓女子去年12月3日前往左營一間連鎖賣場,將貨架上的一瓶售價299元的洗髮精,撕下商品防盜貼紙,棄於貨架內,並將該瓶洗髮精藏於隨身包包內後,只結帳放於購物籃內的商品後離開。
事後,店家在貨架上拾獲商品防盜貼紙,調閱店內監視器,並盤點庫存發現洗髮精短缺;並透過孫姓女子於結帳時使用的會員資料,懷疑是她所為,便報警處理。
警方獲報後,循線聯繫孫姓女子於12月8日到案說明,經同意警方執行搜索,也扣得遭竊洗髮精,將她依法函送,後由檢方聲請簡易判決處刑。事後孫姓女子以賠償299元與店家達成和解,並簽立和解書時以現金交付方式履約。
地院考量,孫姓女子犯後尚能坦承犯行,兼衡僅有高職智識程度,無業、無收入,且獨立扶養一女,生活開銷皆須由親人借支。地院將孫姓女子依竊盜罪處3000元罰金,緩刑貳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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