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大股東會/股東建議與遠傳合併 董座蔡明忠:法規制度下機率不高
台灣大哥大(3045)29日舉行股東會,小股東發問表示,建議台灣大董事長蔡明忠跟另一位「東哥」 (遠傳(4904)董事長徐旭東) 談兩家合併叫台灣大遠傳,蔡明忠表示,就產業競爭、消費者權益角度來看,電信業者變兩家不見得不好,但在台灣法規制度下,要發生的機率不高。
台灣大股東除了建議台灣大與遠傳合併,甚至建議台灣大股利不要發到滿,最期待把錢拿去投資,擴大獲利,一年賺10元。
蔡明忠表示,其實問題就是台灣電信業要怎麼走下去,經過電信兩個合併案,現在是三家,對市場來說是否是合適的家數,沒有人知道,但台灣經濟體這麼小,又嚴格,
蔡明忠也趁機發個小牢騷,他說,「台灣公平交易制度是抄美國的,但相較美國這個大經濟體,台灣是小經濟體卻用大經濟體的制度,對於整體國家競爭力是否有幫助,是我常有的疑問」。
蔡明忠坦言,所以電信三家業者要變小,要花費很大的力氣說服公平會,其實兩家競爭力會更有效率(前提是另一家也認同合併效率),也不見得傷害消費者權益及公平競爭,相信市場也會認同。
蔡明忠也認為,採納建言是主管機關的高度,但公平會運作常讓市場或企業覺得「隱晦不明」,現在市場討論治理要「透明化」,行政機關及公平會做法也要與時俱進,不僅是電信產業,更是整體產業及企業的競爭力才是最高指導原則。
蔡明忠說,「我們現在可以做的是回到三家的『價值競爭』,用更有創意的方法來提出多元方案」。
蔡明忠坦言,脫離「笨水管」的宿命是台灣大過去一直努力,因此提出「電信加上科技」策略,過去幾年做了不少嘗試,但仍不容易,有一些成績,但不足以讓大家覺得已經從「笨」變成「聰明」。
會後媒體追問,蔡明忠表示,假設有這個機會(台灣大與遠傳合併),「我們當然要去努力」,自己沒有實際跟對方討論過。
但法規及制度才是檢討的關鍵,蔡明忠直言,台灣畢竟是小經濟體,但設定「三分之一」上限來代表公平競爭,或消費者權益不受損害,但其實兩家有時候殺起來還比三家還厲害,三家可能有「恐怖平衡」,兩家都想「打倒對方」。
富邦集團除電信受公平會及NCC規管,有線電視事業則更受限三分之一市占上限。蔡明忠表示,「不僅是我們這個產業,每一個產業都一樣,公平交易制度實施多年都沒有檢討,應從整個台灣、經濟效率極競爭力去檢討公平交易制度是否適合,製造業不受相關限制,但服務業要走出來台灣,就會面臨『規模』夠不夠大的問題,值得大家一起思考」。
講到有線電視,蔡明忠笑說自己有「一肚子苦水」,他說,「傳統有線電視一直在衰退,我們想要轉型成為提供寬頻服務的網路公司,在技術上與電信業者無異,但在產業法規上卻是不同,應適時地探討法規是否適合現在網路發達科技進步的時代」。
不過蔡明忠也苦笑說,「但我們現在面臨一個連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都無法運作的狀況,討論這些也沒意義。NCC委員目前因為不足半數(七剩三),多數重大決議都無法討論」。
過去遠傳電信董事長徐旭東曾表示,電信產業三家都還太多。蔡明忠表示,「我沒談過,但在這個公平交易法制度下,要發生(三變二)機率不高」。
今年台灣大與中華電信(2412)單月每股純益都互有高低,電信「獲利王」寶座競爭更加激烈,蔡明忠表示,「單月獲利及年度獲利對於整體產業經營來說都是很短的時間,還是致力於長期提升股東價值,走出我們被人家講『笨』的困境,這是最大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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