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下水道工人遭輾斃! 新北勞檢處回應了
新北市一名戴姓男工人,昨天(1日)在新店進行下水道污水改善工程時,坐在人孔蓋周邊進行清潔作業時,遭路過的王姓男子輾斃;對此,新北市勞檢處指出,已要求現場停止作業,初判雇主涉有過失,倘若確認屬實,將函請地檢署偵辦。
回顧案情,50歲戴姓死者與64歲葉姓同事,昨天(1日)前往新店區永業路進行下水道污水工程初驗缺失再複驗前的改善工程,上午10時許,葉姓同事拿取施工安全設備時,戴姓死者坐在人孔蓋周邊進行人孔蓋外光清潔作業,卻遭28歲王姓男子開車輾過,導致戴男受到重創,送醫院搶救,仍宣告不治。
警方到場釐清車禍原因。(圖/翻攝畫面)
轄區新店警方對王男實施酒測,酒測值為0,初步研判,疑為王男未注意車前狀況,與戴姓死者疑有違反施工交維規定,詳細肇因仍待進一步釐清,訊後將王男依過失致死罪嫌移送法辦。
新北市勞檢處指出,經初步調查發現,事發當時戴姓工人坐於道路人孔周邊從事人孔外框的清潔作業,因現場未設置交通管制設施,且戴男未佩戴有反光帶的安全帽及穿著反光背心,致遭行經該處的車輛撞擊受傷,經送醫急救後仍不治死亡。
勞檢處為避免災害擴大,已要求現場停止作業,未來在改善計畫未經核備前,不得再使勞工從事相關作業;此外,勞檢處初步判斷雇主涉有過失,未來如確認屬實,因涉及刑事責任,將函請地檢署偵辦,但如經不起訴、緩起訴處分確定或無罪、緩刑裁判確定時,將再依《職安法》處3-30萬元罰鍰。
勞檢處為保障戴男家屬權益,將要求雇主給付職災補償費用,並協助家屬辦理職災慰助,同時將個資轉送勞保局提供必要的協助。
警方到場釐清車禍原因。(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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