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娜絲」釀災】財部:受災戶稅捐減免 從寬從速從簡
記者吳典叡/綜合報導
颱風「丹娜絲」造成總損失逾10億元,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昨日指出,該中心改為2級開設,因應災後復原需要,請災防辦、國防部、內政部等持續運作,其餘機關回歸各部會應變機制。財政部則表示,已請所轄稅捐稽徵機關積極協助及輔導受災納稅義務人申報、申請稅捐減免。
協助農民清園 減少病蟲害
中央災害應變中心表示,通報總損失約10億527萬元,以嘉義縣損失4億7755萬元最為嚴重。其中,農損以香蕉最為嚴重,損失1.3億餘元,為盡速協助農民清園、減少病蟲害發生,且農場人力須優先投入復耕,請求國軍協助支援。
對於相關災情,財政部表示,已請所轄稅捐稽徵機關秉持從寬、從速、從簡原則,積極協助及輔導受災納稅義務人申報、申請稅捐減免。其中,提供減免的稅目包含,綜所稅、營所稅、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及娛樂稅等9項。
財政部說,若民眾房屋毀損3成以上,可申請房屋稅減免;土地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則可申請地價稅災害損失減免;汽車、機車(汽缸總排氣量151cc以上)因災害受損停駛、報廢,可申請減免使用牌照稅。
財政部進一步說,民眾遭遇颱風造成財產損失時,記得把握災損減免3步驟,「拍照存證」、「檢附文件」及「申請減免」,並於災害發生後30日內,報請轄區稅捐稽徵機關辦理相關事宜。同時,民眾除可以臨櫃辦理與書面郵寄申請外,也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線上申請稅捐減免,快速省時。若對於災損稅捐減免的規定有不明瞭之處,可至財政部災害協助專區查詢、就近向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詢問,或於上班時間撥打免費服務專線0800-00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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