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超車遭惡意跟拍!25分鐘吃23張罰單 法官撤銷18張理由曝

中廣新聞網

更新於 2022年08月25日22:18 • 發布於 2022年08月25日22:18
超車遭惡意跟拍!25分鐘吃23張罰單 法官撤銷18張理由曝

高速公路亂超車反而被沿路跟拍,李姓駕駛在中山高苗栗段至台中,25分鐘、44公里,被檢舉23次「變換車道未依規定全程打方向燈」,共吃上23張罰單,被開罰6萬9000元。李姓駕駛向監理單位申訴無效提起行政訴訟。法官依「相距6公里以上、相隔6分鐘以上」比例原則,撤銷其中18張罰單,李姓駕駛省了5萬4000元,只需繳納1萬5000元。(彭清仁報導)

據了解,李姓駕駛今年元月11日上午駕車行經中山高苗栗段,可能因為超車未打方向燈,被後方車輛行車記錄器沿途跟拍。總計李姓駕駛從苗栗到台中,44公里路程,25分鐘內,被檢舉23次「變換車道未依規定全程打方向燈」。事後李姓駕駛一口氣收到23張罰單也傻眼,共被裁罰6萬9000元。李姓駕駛也向監理單位提出申訴,認為遭檢舉人不滿超車惡意跟車檢舉,違反比例原則,但申訴無效因而提起行政訴訟。

法官勘驗檢舉影片內容,發現李姓駕駛於23次變換車道時雖有使用方向燈,但未依規定在變換車道完成前全程使用,確實未依規定變換車道,而有違反交通安全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之違規事實。但法官依處罰條例第85條之1第2項第1款,汽車駕駛人行駛高速公路或快速道路數次未依規定變換車道,如其違規地點相距未達6公里、違規時間相隔未達6分鐘,或未行駛經過一個路口,即不得連續舉發的「比例原則」,認定撤銷其中18張罰單。法官判決也讓李姓駕駛省了5萬4000元,只需繳交1萬5000元。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台北、台中和高雄實施免費營養午餐 新北是否跟進? 侯友宜說話了

新頭殼
02

台東縣財力與台北市「同級」 主計總處說明了

自由電子報
03

「妻子哭整晚」 辛家屬發文:盼全世界幫集氣

TVBS
04

晚安小雞出獄將遣送中? 中國國台辦震撼「這回應」恐GG了

民視新聞網
05

有片/廟會尺度失守?只要100元「僅穿內衣褲辣妹抱頭埋奶」服務 男客爽貼雪乳洗臉畫面曝

鏡週刊
06

F-16飛官辛柏毅失聯!家屬心碎求問事宮廟:無論存活與否、只想再見一面

三立新聞網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留言 229

留言功能已停止提供服務。試試全新的「引用」功能來留下你的想法。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