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今(5)日審查「科技偵查及保障法」草案,經詢答、大體及逐條討論後,全案雖照行政院版本初審完竣,但院會處理前須交付黨團協商。特別的是,由於民進黨籍召委鍾佳濱、國民黨籍召委吳宗憲及民眾黨團均已就相似內容提案,擬在《刑事訴訟法》中增訂專章,下周吳宗憲輪值召委也已預定將排審立委提案,因此未來將採專法或專章,有待後續黨團協商抉擇。
行政院列為「打詐四法」的相關法案,立法院各委員會陸續展開審查,但司法法制委員會今日審查「科技偵查及保障法」草案時,民眾黨立委黃國昌、吳宗憲等多位朝野立委,皆對相關修法應採訂定專法,或在《刑事訴訟法》增訂專章,與行政院提出不同看法;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說,黨團與多數學者看法一致都盼在《刑事訴訟法》訂專章,希望院會處理前能對立法政策有清楚決斷。
本周輪值召委的鍾佳濱則於大體討論時說明,他個人也傾向採用增訂專章而非專法,但現在行政院已提出專法,因此私下有跟吳宗憲協調,本周先排院版專法,下周吳宗憲會續排藍綠白3黨,對《刑事訴訟法》增訂專章的修法版本,儘管條文內容與規範對象與專法極為類似,但因立法路徑不同,將待送出委員會後再請院長韓國瑜召集朝野黨團協商,確認雙軌要走哪一軌。
最終,朝野歷經約莫3個半小時的詢答、大體及逐條討論後,總計有11條條文的「科技偵查及保障法」草案經審查會初審完竣,鍾佳濱於午間12時34分宣告,全案逐條處理完畢,照行政院版本審查完竣,將擬具審查報告並提請院會公決,但在院會處理前,須交付黨團協商。
質疑司法院遲無動作 吳宗憲:逼著法務部提專法
對於行政院擬具的「科技偵查及保障法」草案,吳宗憲於質詢時指出,如同刑法學權威林山田所述,台灣已走到「特別法肥大症」,科偵專法跟著打詐四法一起出爐,但科技偵查使用範圍不僅止於打詐,許多犯罪態樣也都需要使用,而當各種犯罪都需要使用,為何不訂在最基本的《刑事訴訟法》就好?「你搜索、扣押都在《刑事訴訟法》,結果你今天科技偵查的方式卻要另立專法?」
吳宗憲認為,有侵害人權之虞的都需法官保留,不應由偵查機關自行下決定,否則如同過往搜索權在檢察官手中時,部分檢察官就會濫用,但移轉到法官後就規避很多濫用問題。吳宗憲強調,院版條文自己都不反對,但對體例是另立專法感到不解,尤其許多要求都是法官保留,由司法院主導《刑事訴訟法》修正一定最好,現在讓法務部訂定專法,結果要法官來遵守。
吳宗憲推論,現行《刑事訴訟法》是由司法院管轄,法務部一直等著司法院要修法,但司法院遲遲沒有動作,使得法務部轄下的檢察體系GPS追蹤器、M化車都不能用,到最後沒辦法只好逼著法務部先提專法出來,「我在當檢察官的時候,我的感受就是你司法院到底在混什麼東西?還不趕快修《刑事訴訟法》。」(推薦閱讀:幕後》副手或監軍?羅文嘉進海基會搭配鄭文燦 背後藏賴清德心機)
吳宗憲也說,司法院一直未對《刑事訴訟法》進行修正,導致檢察體系沒人敢用GPS偵查,讓國家偵查犯罪變得更為困難,因為犯嫌用最好的車子與設備,結果檢調單位礙於預算,只能用落後好幾代的設備,連用GPS辦案都被法院說不准,檢調只好騎車、開車跟監,結果跟沒幾條街就被發現,「這些年來我也不懂,為什麼司法院遲遲不願意就這幾個重點去修法?」
留言 9
王阿賊
嗯!十年前的馬英九政府在幹什麼🤔🤔
06月06日05:32
陳鈺仁
肥大症不就你們藍白兩黨可憐哪
06月06日02:16
游威騰
同性婚姻為什麼不放在民法裡,要強制立一個專法?
06月06日01:06
Derek
這個人為什麼一直秀下限
06月06日00:43
Hanson
照你說法立委有調查權不也是一樣是件可怕的事嗎?虧你還是前檢察官,難道不知道現行的法律不足以應付犯罪的搜查嗎
06月06日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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