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汽車

[法律觀點] 我有車險,還需要律師嗎?保單上的「律師險」有用嗎?

SiCAR愛車酷

更新於 2024年09月09日06:38 • 發布於 2024年09月03日08:03 • PAMO車禍線上律師

車險中的律師險有用嗎?什麼時候用?

回答以上問題之前,我們先去一趟巷口的里長辦公室,做一次免費的法律諮詢,你再決定。

每週一次的免費法律諮詢,大嬸會先問一下樓上漏水該如何處理,接著話鋒一轉問道:
「我昨天車禍,沒什麼傷,我跟對方說沒關係,請問我還可以跟他要錢嗎?」
又或是,隔壁退休公務員諮詢一下離婚有多不划算,順口再確認一下上個月的車禍中,他到底可以要求到多少錢。

在全民都把出車禍當中樂透的氛圍中,「律師險」,是保險公司讓我們接近法律的機會。

本文轉載自:PAMO車禍線上律師部落格

為什麼車禍有保險還會被告?

對於法律而言,當損害發生,僅剩「金錢」可以補償。下面兩種原因,縱使有保險,也會導致訴訟:

1.個案與平均狀況差異過大

簡單來說,保險公司認為骨折通常10萬可以解決,但碰巧這次撞到隔壁開公司、開BMW的老王,此時老王可能會覺得他的損失是20萬,而不接受通常水準的賠償。

2.因為貪心而提高索賠金額

明明沒什麼損失,但看準你開Lexus, 5千變成5萬。這種無法理性溝通的情況,是雙方因而進入訴訟的常見主因;而進入訴訟,我們就會需要面對「過失傷害」的審理時程與刑事責任,這樣的壓力,通常會令人幾個月睡不好覺。

律師險,就是在我們遇人不淑時,有專業的諮詢對象,且在法院這樣陌生的程序中,可以請保險公司來承擔我們委請律師的成本。這個保險,費用不高,PAMO團隊推薦你要加購!

律師險什麼時候用?是只要被告就會啟動律師險嗎?

不是。因為「錢」是損害的最終補償方式,所以保險公司期待律師險是「經過一定程序仍無法達成共識」後,才允許發動。

律師險如何發動?

1. 首先要區分我們的律師險類別

(1) 刑事訴訟律師費用補償

在車禍相關的法律程序中,我們可以簡單理解為「以處罰為目的」的刑事程序,以及「以賠償為目的」的民事程序。

「刑事訴訟律師費用補償」是指:當對方於車禍中,為使我們受處罰,而對我們提出「過失傷害」刑事告訴時,我們可以委託律師為我們辯護,並由保險公司承擔我們聘用律師的費用。

例如:華南產險的律師險

(2) 律師費用補償

這樣的險種,通常就是包含了因為車禍案件而涉及的「刑事程序」與「民事程序」,範圍較廣也較完整,重點是:費用沒有比較高。

例如:沒有肇事責任但對方直接提起「民事訴訟」。
這時候因為我們沒有肇事責任,所以保險公司不會替我們參加訴訟。如果有包含民事程序的律師險,那我們可以動用保險,請律師為我們開庭。

2. 律師費的補償,以「起訴」為條件。

(1) 關於程序

刑事程序分成以地檢署調查證據為主的「偵查程序」,以及以法院「判斷是否有罪與刑度」的審理程序。在偵查程序中,如果檢察官判斷我們大概率涉及過失傷害,那就會「起訴」並將案件送去法院;反之如果雙方和解或是我們沒有肇事責任,那就會以「不起訴」終止案件。

(2) 不是對方提告我們都會被起訴。

在檢察官將案件送進法院之前,會先請我們去地檢署開2~3次偵查庭,中間還包含1~2次的調解程序。
檢察官接著會以初判表、鑑定等,確認我們的肇事責任。
如果沒有責任,那就給予不起訴處分;如果有責任,那會詢問雙方是否有和解共識。
如果和解,對方願意撤回告訴,那案件也會停止,檢察官也會給予不起訴處分。

3. 偵查程序中請律師,保險公司會不會負擔律師費?

答案是:不一定。
如果偵查程序,大家達成共識,對方撤告,那案件沒有「起訴」,保險公司就不會支付律師費;如果偵查後「起訴」,那偵查程序中的律師費,保險公司就會為你承擔。

4. 建議

我們遇到意外,目標都是「速戰速決」,不會有人希望「被起訴」。
那偵查程序到底該不該找律師呢?我們推薦你「PAMO車禍線上律師服務」,解決你想要速戰速決但又擔心無法負擔律師費的情況!

PAMO車禍線上律師服務,就是你的「個人專屬律師」,手機聯繫,隨時能詢問,說明車禍第一時間該如何處理、如何捍衛自身權益、持續關心案件進展…。不管您今天使用何種交通工具,只要在會籍期間遇到問題,PAMO都可以提供專業諮詢唷!

點擊前往PAMO車禍線上律師官網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汽車相關文章

01

靠特斯拉哨兵模式破案!美國警方:清晰可驗證、對偵查幫助極大

electrify.tw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