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淑珍確診?」 洗錢案又請假
纏訟多年的國務機要費案,更二審依洗錢罪判前總統陳水扁妻子吳淑珍2年徒刑,最高法院發回更審。高院更三審今(18)日下午首度開庭,但吳淑珍請假未到庭,並委由律師聲請停止審判。
前總統陳水扁、吳淑珍夫婦等人的國務機要費等案纏訟17年,去(2022)年7月高等法院更二審,將吳淑珍依洗錢罪判2年有期徒刑,扣案洗錢財物及孳息共299萬8352.4美元沒收,最高法院發回更審。高院更三審今天下午開庭,原本傳喚吳淑珍出庭,但吳淑珍委託律師陳國華持診斷證明書替她請假,並聲請停止審判。
陳國華律師提出吳淑珍今年6月30日的醫生診斷證明書,表示吳淑珍5月間確診COVID-19,他於7月看望吳淑珍身體狀況,吳一直在用藥,當時她坐著,與他短暫會面就必須回到房間休息,身體狀況明顯較之前差。法官詢問,吳淑珍在那一家醫院就診?陳國華表示,以高雄長庚醫院為主,將再進一步陳報吳淑珍身體狀況。
陳國華續指,本案纏訟多年,15年前吳淑珍曾到庭接受訊問,但當時即無法支撐全程出庭,她在今年母親節後確診過,目前身體狀況較差,若法官認為有必要,可函詢醫師。「這麼大的案子,現在只剩一個洗錢罪」,似不必要在吳身體不適的情況下,要求她本人一定要到庭才行,請求合議庭停止審判。
高檢署檢察官說,等收到律師呈報吳淑珍進一步的健康狀況再表示意見。法官表示,全案候核辦,將由合議庭評議後決定。
留言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