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買房後原屋主賴著不走!他發文求解 網嘆:錢付太早

EBC 東森新聞

更新於 2025年02月11日12:16 • 發布於 2025年02月11日12:16

一位房屋買家在分享了他與原屋主之間的搬遷爭議,這名買家於去年9月底透過房仲業者購入一間透天住宅,並與原屋主達成協議,讓他在3個月內無償居住,以便有充足時間搬家。不過到了12月底,原屋主表示無法按約定時間搬走,至今仍然繼續住在裡頭,買家苦惱上網詢問遇到此情況該如何處理。

網友在PTT上發文「買房遇到原屋主遲遲搬家糾紛」,原PO表示,在此期間他向仲介求助,但仲介的回應並不積極,僅表示會再詢問原屋主的情況,並且每次回覆都要幾天才有進展。他對於仲介服務感到極度失望,直言2%的服務費付了,房貸卻還是他自己處理,認為該服務比餐廳付費還差。

pexels-cottonbro-4569338

原屋主可能是為避開第二戶貸款成數僅有50%限制的規定,採取先賣後買的方式賣房。(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換屋族若選擇先賣後買,便可避開目前第二戶貸款成數僅有50%限制的規定。然而,將原有房產賣出後,如何安置自己就成了問題。原PO透露,他已經寄出了存證信函,要求原屋主在限期內搬出,並計畫在搬遷後向原屋主求償不當得利。買家也向政府的免費律師諮詢服務尋求建議,得知可以在原屋主搬走後再進行法律索償。

貼文發出後網友紛紛回應,「秒變不點交屋」、「又一個沒屁用還收錢的無良仲介…」、「錢付太早了」、「賣房子這麼爽喔,搬家不用自己先想好怎麼處理,先賣掉再凹別人」、「怎麼會無償給他,貸款下來那刻本來就該算租金了」。

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對於這類售後回租的問題,信義房屋高三區協理周清源建議,若合約中有明確規定交屋日期,買家可以透過寄送存證信函的方式,要求原屋主履行交屋義務,若雙方約定售後回租,最好明確租金和租期等條款,保障雙方權益。

一手掌握全世界,立即加入東森網Line官方帳號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理財相關文章

01

川普威脅將切斷美國與西班牙所有貿易

anue鉅亨網
02

獨家》台積電2奈米產能不夠賣!台南加碼建廠、預計3月底環評

自由電子報
03

中東戰火未歇!台股早盤一度跌逾1200點 台積電跌50元報1885元

台視
04

中東戰火情勢升溫!黃金、白銀價格崩跌

民視新聞網
05

元宵大紅包!郭台銘贈曾馨瑩2500張鴻海股票 市價近5.73億元

鏡週刊
06

〈美股盤後〉美伊戰火衝擊 道瓊一度下殺超1200點 收跌逾400點

anue鉅亨網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留言 2

留言功能已停止提供服務。試試全新的「引用」功能來留下你的想法。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