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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網路咒罵同事「不得好死」 女公務員挨告辯:我被霸凌

TVBS

更新於 2021年03月22日15:18 • 發布於 2021年03月22日15:18 • 林保宏
台中市一名女公務員在網路上發文咒罵女同事。(示意圖/shutterstock 達志影像)
台中市一名女公務員在網路上發文咒罵女同事。(示意圖/shutterstock 達志影像)

任職於台中市政府政風室的楊姓女職員,與約聘的林姓女子在工作上起了衝突,事後竟在社群平台批踢踢連續指名道姓辱罵對方,包括「大奶約僱人員霸凌人」、「八婆林女早日出車禍」、「全家不得好死」等,事後對方提告,楊女反稱自己是被對方職場霸凌才希望對方受到報應;台中地院審理後,依照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楊女2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女公務員屢次在批踢踢上面發文咒罵。(圖/翻攝自PTT)
女公務員屢次在批踢踢上面發文咒罵。(圖/翻攝自PTT)

檢警調查,39歲的楊女和約聘的林姓女子是台中市政府政風室的同事,楊女自2018年9月起到隔年9月,先後在網路社群平台PTT發文,直接指名道姓地辱罵林女,包括「大奶死八婆」、「早日得報應出車禍」、「不得好死」等,還指控林女在辦公室搞小團體排擠她、拍上司馬屁。

林女在2019年10月,透過同事告知得知楊女在PTT上面咒罵恐嚇她,當時她正值大腹便便,擔心楊女恐真的對她不利,不但報警提告,也在座位擺放雨傘,避免突如其來的攻擊,就連前往停車場時,也盡量避免落單。

警方傳喚楊女到案說明,她坦承有張貼文章,但否認恐嚇犯行,辯稱是遭林女在職場上欺負和霸凌,才會希望對方得到報應;她還辯稱林女的姓名普通,自己並沒有讓林女知道她的想法。

女公務員被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2個月徒刑。(示意圖/shutterstock 達志影像)
女公務員被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2個月徒刑。(示意圖/shutterstock 達志影像)

全案移送檢方複訊和法院審理,楊女屢屢說出「我希望她可以從我的世界消失」、「我就想要她受到報應」等語,台中地院審理後,法官認為楊女身為公務人員知法犯法,卻以恐嚇方式危害他人性命,犯後仍堅持自己行為並無不當,對林女仍有強烈敵意,不是真心悔改,依照恐嚇罪判處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目前楊女已離職。

《TVBS》提醒您:

◎拒絕暴力 請撥打110

◎反霸凌專線:0800-200-885

◎法律扶助基金會:(02)412-8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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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

  • Loid
    能這麼威風一定有後臺~
    2021年03月22日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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