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鄉民

【十三號水門案】外省渣男現形記,情聖玩出的自殺悲劇(下)

疑案辦

更新於 2019年03月04日03:18 • 發布於 2019年02月26日12:00 • 路那

 

上篇請見:【十三號水門案】本省少女殉情記,悲戀中的不單純真相(上)

 

陳素卿與張白帆,偶爾還有徐冰軒

他們首先確認陳素卿的經歷。英年早逝的陳素卿,在桃園初中畢業後,到台北短暫地學習洋裁,不久又回到家中。她在1948年9月開始擔任《閩臺日報》的會計員,和張白帆就是在這裡認識的。

陳素卿家裡是鶯歌的望族,人又年輕可愛,獨身一人的張白帆,打著娶到陳素卿等於少奮鬥20年的概念,展開對她的追求。張白帆確實曾教過陳素卿中文,但他們倆的關係,卻不像陳素卿在遺書裡面寫得那樣清白──根據警方的調查,他們在1948年的9月到11月間,曾在重慶南路的中央旅社開了17次的房間,也曾在陳素卿好友白碧桃、林月裡的家中留過宿,白碧桃與林月裡都證稱,預料到兩人應該已有肉體關係。兩人在發生關係後不久,張白帆便託人到陳素卿家中說親,卻沒想到被陳家父母狠狠地拒絕了。

被拒絕之後的張白帆華麗轉身,在1949年的1月偽造了台大學生證,進入台灣廣播電台擔任編審,認識了播音員徐冰軒。3月時,兩人已經開始交往,到了6月時,徐冰軒就懷了身孕,兩人於是奉子成婚。所以那位在陳素卿遺體上痛哭的「癡情男子」,其實是個腳踏兩條船的有婦之夫。

此時,警方也發現,陳素卿曾在《閩臺日報》上發表了〈唱歌的咬字和吐詞〉、〈給青年英雄的信〉兩文,文筆流暢。然而這兩篇文章都經過張白帆修改。那麼,遺書會不會有類似的情況呢?

2月1日下午一點,張白帆被刑警總隊拘留訊問。刑警總隊希望透過偵查,可以得知以下幾個問題的答案:

 

  • 陳素卿的遺書,是否被張白帆修改過?
  • 修改過她遺書的人,是否即是給她繩子的人?
  • 此人是否也拿走了她的身分證?
  • 陳素卿身旁的三本書又是誰給她的?為什麼給她?
  • 張白帆通勤用的自行車,理應停在家中,為什麼偏偏在該日晚上停放在電台前?
  • 陳素卿與張白帆的合照極為親密,加上陳素卿友人的證詞、兩人開房間的證據,說明兩人不可能沒有肉體關係,那麼這些關係是在什麼時候的哪裡發生的?

 

起先,張白帆一口咬定,他對陳素卿的自殺毫不知情,任憑警方如何訊問,總是不開口。此案的實際負責人劉弋青看不下去,親自下場訊問。劉弋青對著張白帆說,「算了吧!你還是照實說出來,我早已看出了你的毛病,頸子這兩天舒服一些了嗎?」

原來,在陳素卿遺體被發現,到她入殮火化的那幾天裡,雖然是冬天,但台北還是像個火爐一樣熱。在這樣的天氣裡,張白帆竟然從來沒有拿開過脖子上的圍巾,引起了劉弋青的懷疑。圍巾拿下後,張白帆的脖子上,有著淡淡的勒痕。劉弋青要他回頭看東西,張白帆卻無法只轉動脖子回頭看,而必須轉動整個上半身。凡此種種,都證明了張白帆肯定也遭受過繩子勒脖的情況。

無奈之下,張白帆只好吐實。他供稱,儘管在6月時便與徐冰軒成婚,但在和新婚妻子你儂我儂時,張白帆卻未停止和陳素卿見面,依然偷偷地和她上旅館。根據警方的調查,兩人最後一次開房間,是在1949年12月22日。距離陳素卿之死,只剩下兩、三週的時間。

 

陳素卿以死相逼,張白帆設計逃生

1月12日下午四點,陳素卿拿著錢包與包著紅布的白報紙,從桃園家中來到台北。六點多到了台北車站後,她打給張白帆,約他出來。張白帆於是帶著後來成為陳素卿遺物的那三本書,騎著腳踏車,在七點時與陳素卿見了面。陳素卿要他兌現當初結婚不成便要私奔的承諾。但已有家室與子女的張白帆怎會願意呢?他拂袖而去,之後又返回電台撰寫播音稿。此時,他再度接到陳素卿的電話,約他到北門口見面。

二度赴約的張白帆,見到陳素卿時,勸她趕快搭火車回家。但陳素卿執意不肯。最後,兩人走到了鄭州路的水門口。陳素卿終於告訴張白帆她如此著急的原因──原來,家裡已經在準備將她嫁給表哥丘慶煌的事情,但她已然懷上張白帆的孩子,到時候若被發現,要怎麼辦呢?陳素卿以此懇求張白帆與她私奔。

儘管問題是張白帆弄出來的,但張白帆可不願意好好地收拾。見到郎君如此薄倖,備感悲哀的陳素卿在萬念俱灰下,說那麼她要自殺,就搶走了張白帆腳踏車上的棉繩。見到女友搶繩子,張白帆的反應竟不是把繩子搶回來,而是搶走女友的身分證,「以防她離家出走」。之後就若無其事地騎著車回到了電台──得說這邏輯還真令人一頭霧水。

12日晚上十一點多,仍在電台的張白帆又接到了陳素卿的電話。這次兩人約在六號水門。張白帆到了六號水門,卻並未找到陳素卿,只得沿著河堤往前找,最後在十三號水門處找到了陳素卿。滿臉是淚的陳素卿,仰頭對著張白帆說,「你不跟我走,我就死給你看!」情急之下,張白帆說「你要死就去死好了!」。以死相脅,卻未獲得回應的陳素卿,一怒之下說「你要跟我一起自殺!」張白帆說,他以為陳素卿在開玩笑,所以就答應了。他不只答應,還拿起棉繩,在兩端打結,繫在兩人脖子上,再將繩子掛在石柱上,然後在兩人一躍而下前,將活結拉開。兩人平安地掉到地上,自殺無效。

張白帆被警方帶到現場演示他與陳素卿自殺的情境

 

陳素卿說,我來掛。好好地打了結,纏在石柱上後,就拉著張白帆說,「我們跳吧!」張白帆答應後,陳素卿就跳了下去。

然而張白帆並沒有像他答應的隨之跳下。

他說他想要救陳素卿,但當時自己的脖子還纏著繩子,動彈不得。因此他先解開了繩子,要再去救陳素卿時,發現她雖然胸部還有跳動,但已經沒了呼吸,恐懼之下,沿著河岸逃走,數分鐘後才又回到原地。此時,陳素卿已然過世。張白帆於是將現場布置為陳素卿一人自殺後,在半夜兩點左右徒步返家。

張白帆的妻子徐冰軒也供稱,丈夫確實是在半夜兩點左右回家,並告訴她「陳素卿自殺了!」電台工友林青木則證實了張白帆在電台的進出時間。

張白帆被警方帶到現場演示他與陳素卿自殺的情境

 

解密「狐狸精」與遺書之謎

那麼,遺書又是怎麼回事呢?原來這封遺書,早在1949年的4月間就已寫好。和陳素卿的文章一樣,是陳素卿打好草稿後,由張白帆修改,再由陳素卿繕寫而成。其目的係要讓陳素卿的父母認為女兒已經自殺,陳素卿好和張白帆私奔。彼時,張白帆已經和徐冰軒同居,而待張白帆結婚後,又和陳素卿修改過這份遺書,以符合張白帆的現況──不覺得張白帆此人實在有夠人渣嗎?腳踏兩條船就算了,竟然讓女友罵妻子「狐狸精」,又將張白帆與徐冰軒在婚前便已燕好一事都推給徐冰軒,讓陳素卿控訴「都是徐冰軒不好,是她誘惑你。你是最最高尚純潔的青年。」管不住自己生殖器的張白帆讓本省籍女友為此受苦、外省籍妻子因此背負罵名,而他自己倒是坐享情聖的大名,真是好一副算盤。

另一方面,陳素卿也天真的可以。女兒失蹤,是一份遺書就可以交代過去的嗎?「活要見人,死要見屍」這是天底下不變的定律。陳素卿為什麼會認為憑著一份遺書,陳家就會死心,不追蹤她的下落了呢?而誘使陳素卿寫下這份自白書的張白帆,如果真存著和陳素卿私奔的心,又為什麼在兩個月之後便迎娶了徐冰軒呢?但若從「教唆自殺」的觀點來看,一切似乎便合理許多──張白帆打從向陳家提親失敗,知道陳家不會接受他後,便不打算對陳素卿負責。而如果陳素卿持續糾纏,那麼張白帆便會巧妙地誘導陳素卿,讓她走上自殺之路。

 

引發群情激憤,成了過街老鼠

刑警總隊的偵查結果一公開,先前對張白帆大表同情、捧成情聖的媒體與社會,瞬間將他視為十惡不赦的寇讎(不過,這好像也是蠻理所當然的事情)。於是,儘管當時的刑法275條已有規定「教唆或幫助他人使之自殺,或受其囑託或得其承諾而殺之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但群情激動的媒體並不以此為滿足,而是另外跑出了「消極殺人」這樣的罪名:1950年3月16日,《台灣新生報》報導「據某法律權威表示:該案男主角張白帆明知陳素卿勢必欲死,而不加以解救,反□利其死,對於一定危險結果之發生,法律上有防止之義務,能防止而不防止,應構成『消極殺人』罪。預料台北地檢處或將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提起公訴。」

該說幸好媒體造出了這個罪名嗎?因為刑法275條另外規定了「謀為同死而犯第一項之罪者,得免除其刑。」而且張白帆確然有可詭辯為「謀為同死」的情狀。

在社會的激憤下,張白帆過往的劣跡也一一地曝光。原籍福建省的他,被爆出之所以來台灣,就是因為在福建省時誘姦兄嫂,又侵吞好友的款項,待不下去,才渡海來台。來到台灣之後,他曾在基隆的商店裡行竊被逮,因此有了個竊盜前科。繼續追下去,發現他給台灣廣播電台的台大在學生履歷,竟然是偽造的。這牽扯出的案外案,讓警方連帶逮捕了時任台灣大學秘書的許汝鐵。

之後,台北地方法院的檢察官以殺人罪與偽造文書罪對張白帆提起公訴。法院判決,在殺人罪的部分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在偽造身分一事上,則處有期徒刑一年。

張白帆不服,請了四個律師上訴。1950年6月9日,高等法院最後以不認同台北地院引用的日本學者宮本英脩之學理主張,撤銷了無期徒刑的判決,改判有期徒刑七年,褫奪公權七年。

雖然案件後續被證明是一個始亂終棄終至悲劇的故事,日後的臺灣電影、藝文界仍然傳頌「殉情悲戀」的版本

殺人放火金腰帶,藝文界也不例外

1954年8月,由於監獄人滿為患,蔣介石頒布了《戡亂時期疏通監所人犯處理條例》,預計讓兩千多名受刑人提前保釋。張白帆原本會是其中一人。然而,他在出獄前計畫出版關於此一事件的小說,因而假釋遭到取消,成了難得把牢「坐好坐滿」的殺人犯。1957年7月31日,在七年間獨力扶養小孩,且負擔張白帆在獄中費用的徐冰軒,雇了一輛車,穿著粉紅色旗袍,到板橋保安司令部迎接張白帆回家。

張白帆在出獄後,儘管學歷不明,仍然可以接連編了《中華常識百科全書》、《婦女百科全書》、《中國醫藥百科全書》等三部百科全書,並且本本暢銷。不僅如此,他還曾做過《文星雜誌》的總編輯、《台灣日報》印刷廠廠長兼副刊主編,最後開設了鼎鼎大名的「大林出版社」。許多大家耳熟能詳的作品,如余光中《蓮的聯想》、梁實秋《秋室雜文》、張曉風《地毯的那一端》、葉珊《葉珊散文集》及徐鐘珮《多少英倫舊事》等書,均是由該出版社刊行。在藝文界可說頗有成就。至於藝文界為什麼容得下這種學歷不明又品行有虧的王八蛋?那我可就不知道了。

出獄後,在藝文界飛黃騰達的張白帆,並沒有因此而變得比較不人渣一點。對於始終支持他的徐冰軒,張白帆報答她的方式,是和她離婚,並在1980年時娶了小他20歲的表妹龐繼芬。

在出獄後過的順風順水的張白帆,在2009年過世。根據作家亮軒的回憶,他在去世前一年已經窮困潦倒,病弱不堪。奇怪的是,張白帆有三個事業有成的兒子,雖與父親失聯多時,卻也都願意奉養他,但張白帆卻拒絕了他們的提議,而寧願一個人生活。

過了將近60年,張白帆終於也變成鬼了。相較於同時代的許多人,比如追查此案的新生報記者姚勇來與沈嫄嫜,或是當時負責錄他口供的警方技術人員黨醒然──他們在之後不久,都因莫須有的匪諜案入獄──他確實幸福地活了下來。然而,他會如當時在陳素卿遺書中所寫下來的,當他們都做鬼的時候,再愛她嗎?

我想應該不會吧。地下有知的陳素卿應該也不會想要這樣的愛。

你認為呢?

 

※本文承蒙半線基金會(http://www.pasoa.org.tw/index1.html)劉峯松董事長、郭淑娟執行長大力支持,特此感謝。

 

 

參考資料:

台灣省警務處刑事警察總隊編,半線基金會藏,《陳素卿命案偵查暨破獲報告》。

中國出版社出版,半線基金會藏,《陳素卿案真相》。

貝易出版社,半線基金會藏,《哀豔離奇新聞小說 陳素卿與張白帆》

南方出版社印行,半線基金會藏,《哀豔新聞小說 陳素卿》

黨醒然著,《龍套春秋》

《台灣新生報》

管仁健,〈台灣烏龍版的「少女殉情記」〉(http://mypaper.pchome.com.tw/kuan0416/post/1320588881

亮軒,〈最後的張白帆〉(http://book.ifeng.com/gundong/detail_2012_04/18/13957500_0.shtml

楊樹清,〈尋找張白帆──追蹤一位出版人的金門身世〉(https://www.kmdn.gov.tw/1117/1271/4189/47191

楊佳欣,〈刑法加工自殺罪之探討〉,東海大學法律所碩論,2011年。

0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