龜山區文化二路與公園路交叉口,一輛全新的白色自小客車熄火後無法發動。13日11時許,正在擔任巡邏勤務的大華派出所警員陳安如和許琮琪立刻上前關心。
陳姓男車主告訴員警,該車剛剛從新北市泰山區交車牽回,但行駛不到20公里便熄火。員警觀察車況和儀表板後,判斷該車可能是因為燃料不足而熄火。
為了避免影響交通順暢,員警請陳車主將車輛轉換為空檔,協助推車至路旁安全處。員警隨後陪同陳車主前往加油站,幫助購買汽油並加入油箱。最終,車輛成功發動。
陳車主表示,他一開始以為新購入的車輛是滿油狀態,沒有注意到儀表板上的油量顯示。幸好只是沒油而非故障,並且感謝巡邏員警的幫助。大華派出所所長蕭正國呼籲民眾,在行車前應先檢查車輛狀態,以避免發生意外,同時也為其他用路人的安全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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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6
黃淵庭
警察應該先給他一張罰單才對。
2023年04月14日09:30
出門不帶#出門?
2023年04月14日08:25
Cliff
很多第一次買車的人都會做一些蠢事,我以前也問車廠為什麼原地怠速地上都是水。
2023年04月14日08:00
泉
警察不是那樣用的吧⋯影響幫忙推路邊就算了,買油倒不必,他們的工作是維護治安🥲
2023年04月14日10:16
Daw
牛頭牌不意外
2023年04月14日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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