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外八哥十分常見,但品種不同隨便亂抓仍會觸法,台中楊姓男子撿到1隻「台灣八哥」給牠戴鐵環、關在籠中,被保七警方發現上門查緝,屏東科技大學鑑定確認,楊飼養的台灣八哥是第二級保育類動物,與一般都市、野外常見的外來種八哥不同,法院依違反野保法判他拘役10日,可上訴。
檢警調查,楊男(42歲)去年4月在大里區拾獲八哥幼鳥,未經主管機關許可就帶回南屯區住家飼養在鳥籠中,同年5月又在其雙腳套上鐵環,限制八哥活動範圍,並增加其身體、活動負擔,干擾野生動物正常生存模式及行為。
檢警查出,楊男造成八哥和自然生態隔絕,行為受到腳上鐵環干擾而不時以鳥喙啄,以此方式騷擾野生動物,同年8月1日經保七總隊警方查獲送辦。
檢方訊時,楊坦承飼養八哥並有套上鐵環,但後還因為八哥一直啄就有拿掉,但他否認犯行,辯稱不清楚八哥是「保育類」野生動物。
檢方認為,楊男曾將飼養八哥照片PO上臉書,確實有在其雙腳套鐵環,另經國立屏東科技大學野生動物保育服務中心物種鑑定,也確認該八哥是第二級珍貴稀有保育類野生動物,偵結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起訴他。
法院審理時,楊男均認罪,經檢察官與楊於審判外達成協商合意,院方不再經言詞辯論,依野生動物保育法非法騷擾保育類野生動物罪判楊拘役10日,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