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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菸酒管理法常見違規情形大公開! 菸酒法令懶人包──民眾篇

放言Fount Media

更新於 2022年10月19日06:46 • 發布於 2022年10月19日06:02

但是你知道嗎?因為菸酒品對健康的影響很大,所以政府制定了詳細的法令來做規範,以防不法人士濫用或圖利;除了一般大眾所熟知的「不得販賣菸酒給未成年人」外,還有許多規定是大家在接觸菸酒時容易忽略的,高雄市政府財政局為了提醒民眾,特別整理了「菸酒管理法」常見的違規情形,希望藉此減少民眾誤觸法網的情況。

菸酒法令懶人包──民眾篇

1.不得以自動販賣機、郵購、電子購物或其他無法辨識購買者或受讓者年齡等方式販賣菸酒,違反者處新臺幣1萬至5萬罰鍰。(菸害防制法第5、23條;菸酒管理法第30、55條)

現在網路非常方便,網購的平台也非常多,想要隔空買東西賣東西,只要動動手指就能完成;但如果在網路上販賣菸酒,那可就要吃上罰單囉!網路雖然方便,但因為無法辨識消費者的年齡,因此利用拍賣平台(如Yahoo、蝦皮、PChome、旋轉、露天等)、通訊軟體(如LINE、臉書等)或自行架設網站販賣菸酒,都將面臨新臺幣1萬至5萬罰鍰,民眾在這方面應多加注意!

2.年滿20歲之成年旅客可免稅攜入境內的菸酒數量有其限制。(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第7、11條)

若被發現攜帶超過免稅數量的菸酒,且未向海關申報者,超過免稅數量的菸酒將由海關沒入,並裁罰新臺幣500至5,000元罰鍰(菸酒管理法第45條),其裁罰基準如下:

隨著疫情趨緩,各國邊境逐漸解封,出國的機會也越來越多,提醒大家免稅菸酒除了數量的限制外,用途上也有限制,只能自用或餽贈,不能轉售。若轉賣免稅菸酒將會面臨新臺幣3萬至50萬元罰鍰(菸酒管理法第46條)。

3.私劣菸酒有定義,購買三「不」要注意!

隨著健康意識抬頭,有在抽菸的民眾想必有注意到,菸價有逐步攀升的趨勢,市面上也因此出現一些低價的菸品。又或者您是否注意過「某某海巡署破獲漁船走私案,菸品市值高達上千萬元」的新聞報導,或「大補!虎頭蜂藥酒1瓶1千元」的廣告招牌呢?在這些大家習以為常的事物背後,其實都隱藏了許多菸酒管理法相關的小知識,「什麼是私劣菸酒?」、「民眾可以產製菸酒嗎?」、「購買菸酒要注意哪些地方?」,以下逐一為大家解答。

(1)私劣菸酒的定義

(2)民眾可以產製私菸酒,但數量有限且僅能自用

民眾因未取得許可執照,所以自行產製的菸酒,都是屬於私菸酒,然而為符合民情,若產製私菸的成品及半成品合計每戶未逾5公斤、產製私酒的成品及半成品合計每戶未逾100公升,且供自用者,則免罰。

(3)購買菸酒三「不」驟

高雄市政府財政局提醒,購買菸酒有三“不”驟:不用來路不明菸酒、不選標示不全菸酒、不買低價劣質菸酒,切勿省小錢卻傷身花大錢!另外,財政部為了提升國產酒品的衛生安全及品質、強化對業者的管理及促進市場的發展,推出了優質酒類認證制度;通過認證的品牌或產品,便可獲得「酒品認證標誌」,消費者在選購酒品時,可多加注意印有此標誌的產品,讓政府把關您的權益及消費體驗。

4.高雄市政府財政局菸酒諮詢專線:07-3314320

民眾若對菸酒法令有任何疑問,都可以撥打高雄市政府財政局菸酒諮詢專線,將有專人提供專業詳細的回覆與協助,也可以上「高雄市政府財政局菸酒教育宣導網」查閱相關資訊。

製圖:放言視覺設計部 林巧雯

高雄市政府財政局 廣告/部分經費來自菸品健康福利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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