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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子

懷孕必知10組數字,掌握母胎健康密碼

媽媽寶寶

發布於 2024年03月30日14:05
母胎健康│妊娠周期│高齡產婦│懷孕│妊娠高血壓│妊娠併發症│羊膜穿刺│B型鏈球菌│唐氏症篩檢

懷孕是女性獨有的人生體驗,大概也是最關心健康的階段,因為母體健康,才可能讓胎兒在良好的環境中生長。由於懷孕有許多大大小小的事,如:預產期怎麼算、產檢時間、包含公費與自費的檢查項目、妊娠併發症等等,都需要準孕媽咪逐一了解。

在充滿未知的孕期,特別是新手媽媽,內心難免充滿恐懼、擔憂,不過,「知識就是力量」,掌握的資訊愈充足,愈有底氣面對未知,也才知道該如何為孕期做最好的安排。

280.妊娠周期

大家都會說「孕期280天」,但280天怎麼來的?原來是以月經週期為28天計算,預產期是指最後一次月經的第一天算起的第280天,涵蓋卵泡期的14天與自受精到分娩的平均時間266天(38週),而280天的妊娠週期是以卵子生命來計算,一旦受孕,卵子成了受精卵,也就此開啟了神奇的生命旅程。

換言之,280天是從最後一次月經的第一天起算,與實際的受孕日差了2週。不過,預產期未必是實際分娩日,只要是在滿37~42週這段時間分娩,都屬於正常現象。「預產期」的主要意義,在於計算目前妊娠週期的基準,進而確認胎兒的大小是否符合妊娠週數應有的水準,以確實掌握胎兒的發育狀態。

形容妊娠周期除了「孕期280天」,還有「懷胎十月」的說法,請注意,「十月」不是國曆的十個月喔!先民以農曆計日,月份有大小月之分,小月28天,大月則是31天。孕期是以單月28日計算,一週7天,一個月4週,前後10個月共280天,也可用「懷孕40週」來表示整個孕期。

34.高齡產婦懷孕時的年齡

懷孕時的年齡超過34歲時,孕婦需要做羊膜穿刺,但所謂的「高齡產婦」是指年滿35歲以上生產的婦女,為何用34歲來做為孕婦是否需要接受羊膜穿刺的分界呢?想想,35歲生產,當然是在34歲懷孕囉!

根據統計,年滿35歲以上生產的婦女,胎兒染色體異常的機會較35歲以下的懷孕婦女來得高,因此,政府自1980年推廣高齡產婦接受羊膜穿刺,即以34歲為分界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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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齡產婦出現妊娠併發症高於一般產婦

除了胎兒染色體異常的機率較高,高齡產婦出現妊娠併發症的機率略高於一般產婦,包括:妊娠高血壓、妊娠糖尿病、子癇前症、前置胎盤與胎盤早期剝離等。萬一媽咪本身即有慢性疾病,將可能使狀況變得更為嚴重,同時,這些併發症容易引發早產、出血。

隨著國人晚婚、晚育日趨普遍,依據內政部統計,台灣2012年至2022年間,35歲以上產婦占比是10年前的1.7倍,平均生育年齡也來到32.4歲。請高齡孕媽咪務必遵從醫囑,定期做各項檢查,確保母胎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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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使用媽媽手冊的第一次產檢週數

自行用驗孕棒驗孕,驗出兩條線後,對期待懷孕的女性來說,一定是既激動又興奮,想要趕快去婦產科做更精準的確認。這一次的就醫是使用健保,若胎兒已滿6週,可透過超音波觀察胚胎的個數、是否有心跳,以及評估發育狀況。

通常看到心跳,醫療院所就會發放孕婦健康手冊,之後不論在哪家醫療院所產檢,憑手冊僅付掛號費即可。

國健署總共提供14次公費產檢,使用第一次產檢的時間多為妊娠8週。檢查項目包括:問診(家庭疾病史、過去疾病史、過去孕產史、本胎不適症狀、成癮習慣查詢等)、身體檢查(體重、身高、血壓、甲狀腺、乳房、骨盆腔檢查、胸部及腹部檢查)、實驗室檢查(血液常規項目、血型、愛滋、梅毒、B 肝、德國麻疹、海洋性貧血、尿蛋白、尿糖);流產徵兆、高危險妊娠與孕期營養衛教指導;第一次超音波檢查。

16.可進行羊膜穿刺的週數

如果是滿34歲與有相關適應症的孕媽咪,需要接受羊膜穿刺檢查的話,於16~20週進行。因為週數太早,穿刺不易;太晚則羊水細胞老化不易培養。

由於羊水中含有胎兒細胞,透過培養羊水細胞,可直接檢查胎兒的染色體數目與結構,確認是否有染色體異常疾病,這也是當前做為產前遺傳診斷的基準。因此,凡是接受第一孕期母血唐氏症篩檢、第二孕期母血四指標唐氏症篩檢與非侵入性胎兒染色體篩檢者,若檢測結果為高風險時,須接受羊膜穿刺或絨毛膜採樣進行確認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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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流產與早產、妊娠高血壓的分界點

「流產」與「早產」的分界點,是以妊娠20週為切點,妊娠20週以前,非人為因素導致胎兒脫離母體,此時的胎兒無法存活,稱為「流產」;20週以後,胎兒若提早出生,則稱為「早產」。

在自然淘汰的機制下,在妊娠12週前約有15%~20%的自然流產率,根據統計,約有80%以上的自然流產發生於妊娠12週前。由於在妊娠12週前是否會流產難以預測,若是曾有流產經驗者,從確認懷孕後到12週,最好每兩週回診一次。

若連續兩次流產,會建議女性先去風濕免疫科檢查有沒有自體免疫的問題;若連續三次流產,則會建議夫妻接受染色體的檢查;如接受不孕療程失敗,也建議先進一步檢查以找出原因,再持續進行。

即使是小產,也需要休養,根據勞基法規定,「妊娠二個月以上未滿三個月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一星期;妊娠未滿二個月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五日」。之後,待來過兩次月經且出血量穩定,就適合再次準備懷孕。

孕媽咪在懷孕之前就有高血壓,稱為「慢性高血壓」,20週之後才有高血壓,則為「妊娠高血壓」。確認方式為:採相隔4小時以上的兩次測量紀錄,收縮壓大於140mmHg/舒張壓大於90mmHg。若收縮壓大於160mmHg/舒張壓大於110mmHg,屬於較為嚴重的情形,往往需要藥物治療,請務必遵從醫囑,避免疾病惡化為子癇前症,甚至演變為子癇症。

為了提早預防可能因妊娠高血壓演變為子癇前症,建議可於妊娠11~13+6週時,進行早期子癇前症篩檢,如風險值高於1/200時,於16週前開始服用阿斯匹靈,降低早期子癇前症的發生率與胎兒死亡率。或是在妊娠20週後,接受中晚期子癇前症篩檢,以預測4週內發生子癇前症或相關併發症的機率,進而掌握最佳的生產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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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人工流產的最後期限

萬一不得不進行人工流產時,根據《優生保健法施行細則》第15條規定:人工流產應於妊娠24週內施行。但屬於醫療行為者,不在此限。妊娠12週以內者,應於有施行人工流產醫師之醫院診所施行;逾12週者,應於有施行人工流產醫師之醫院住院施行。也就是說,超過24週,就不能依孕婦意願進行人工流產,除非有醫療上的需求,即胎兒或母體存在重大異常或疾病,才不受24週的限制。

為何是24週呢?因為24週後出生的寶寶,可靠自己呼吸,以現今早產兒照護水準來說,存活率相當高,此時,若進行人工流產等於剝奪胎兒生命權,而且在引產過程中,對於母體的傷害也存在相當的風險,如:引發大出血危及母親生命或是人工流產手術併發症。

寶寶「行李沒帶齊」的後續處置

對於「行李沒帶齊」的寶寶,後續的處理方式略有不同:

.遺體處置:通常死胎大於20週以上或胎兒遺體大於500公克,會交給家屬委請葬儀社處理;小於20週或小於500公克且家屬無意願帶回處理則留在醫院以病理性醫療廢物處理。

.報戶口:20週以下引產的寶寶,無須報戶口;20~24引產的寶寶會開死產證明,但不需要報戶口;24週以上早產的寶寶,生下來是活產,然後又心跳停止的,會先開出生證明,然後再開死亡證明,這種就要報戶口,也能依規定領取生育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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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妊娠糖尿病篩檢與胎兒體重發展各走各的路

通常在28週的產檢(24週產檢開單)時,孕媽咪要妊娠糖尿病篩檢,採用「75公克2小時葡萄糖耐糖測試」。測試前,必須先空腹抽血,喝下後的1、2小時各抽一次血,若有任一採檢數值高過標準,即確診為妊娠糖尿病。

確診為妊娠糖尿病,孕媽咪須接受醫護人員指導,進行營養諮詢、飲食控制及運動等行為模式的矯正以控制血糖,必要時,讓藥物介入治療。期使讓血糖值保持在穩定狀態,進而減少孕期妊娠糖尿病及降低後續併發的早產、巨嬰等問題。

不少熱情的路人、長輩會以孕婦的肚子來評估胎兒或大或小,其實胎兒大小的評估不能靠目測,而是必須先確認預產期,再來判斷胎兒大小是否符合妊娠週數應有的水準。

現行參考的胎兒重量主要以超音波檢查配合國外的統計資料為基礎,實際對照台灣胎兒體重難免有所差異,可是在28週前,不論是東方人或西方人的胎兒體重,平均約1,000公克,並未有所差異。真正開始出現明顯個別差異是在滿28週後,因胎兒的皮下脂肪在後期才開始累積,於是體重一路增加。一般新生兒平均體重的區間為2,500~4,000公克,較為常見的體重則是2,500~3,500公克。

為了滿足胎兒成長的需求,自懷孕中期(妊娠17週)的每日熱量需求有所變化,跟懷孕前相比,每天需要增加約300大卡的熱量。

35.開始進行B型鏈球菌的篩檢週數

凡是評估為可自然產的產婦,應在妊娠35〜38週接受B型鏈球菌篩檢。若檢測結果為陽性,必須在待產中施打抗生素,以預防新生兒感染。

因為B型鏈球菌是新生兒細菌感染疾病中最常見之細菌,若母親為帶菌者但不自知,胎兒可能在分娩時經過產道而受到感染。若未積極進行孕婦產前篩檢和積極治療,可能引起新生兒敗血症、腦膜炎、肺炎等嚴重感染,造成新生兒死亡或留下神經系統後遺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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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雖然足月不代表可讓胎兒出生

醫學上對於「足月」的定義為懷孕滿37週,未滿37週出生,稱為「早產」,然而,「足月」又細分:37~39週間為早期足月妊娠(Early-term Pregnancy),懷孕39~41週間為完全足月妊娠(Full-term Pregnancy)。研究顯示,37週出生的寶寶,呼吸問題等併發症風險會高於39週出生的寶寶,因此,美國婦產科醫學會將「不要在妊娠39週之前安排無醫學上適應症之引產或剖腹產」,條列在美國醫學會發起的聰明就醫(Choosing Wisely)內容中。

也就是說,即使滿了37週,除非有特殊狀況,不然,不宜讓胎兒提早出來,而應順其自然等其主動「退房」,滿41週後建議催生。若是剖腹產,一般也多安排於38週後進行。

270.唐氏症篩檢後須接受羊膜穿刺的風險值

基於高齡產婦生下唐氏兒的機會高於非高齡婦女,因此,推動了懷孕滿34歲者須接受羊膜穿刺的政策。不過,實際上,70%的唐氏症兒來自不滿34歲的產婦所生,該如何在非高齡孕婦中,把高危險者篩選出來接受羊膜穿刺,是醫界努力的方向。

現今,對未滿34歲孕婦採用的「第一孕期母血唐氏症篩檢」,是藉由抽取母血測定血清中的妊娠性血漿蛋白-A(PAPP-A)和人類絨毛性腺激素(β-hCG)的值,再加上利用超音波測量胎兒頸部透明帶、心臟三尖瓣血流、靜脈導管血流與鼻骨情況,以估算發生唐氏症的風險。

若篩檢結果顯示孕婦懷有唐氏症胎兒的風險值低於1/1,000,表示生出唐氏兒的機率甚低,可是不代表「完全不可能生出唐氏兒」;若風險值高於1/270,則建議孕婦接受絨毛膜採樣或羊膜穿刺,以診斷胎兒是否患有唐氏症。風險值介於於1/1,000至1/270時,胎兒是唐氏症的風險值位於中間值,建議進行「第二孕期母血四指標唐氏症篩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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