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跨年夜民眾燃放煙火引發南寮火警 竹市消防局查明施放者依法裁罰

勁報

更新於 01月03日13:40 • 發布於 01月03日13:40

▲竹市消防局火災原因調查人員至南寮一帶進行火災現場勘查,並與附近民眾詢問雜草燃燒時的相關情況。(圖/竹市府提供)

【勁報記者羅蔚舟/新竹報導】
有關媒體報導114年元旦跨年夜,民眾在新竹市南寮地區聚集施放煙火,從深夜11時起持續約2小時引發火災。新竹市政府表示,竹市消防局於114年度跨年夜,在南寮漁港一帶共接獲3起雜草火警案件,其中西濱路1段社區大樓旁的空地火警燃燒面積約100平方公尺,另外兩起火災則是由煙火施放後的餘燼所引起。

▲南寮一帶空地,疑因燃放爆竹煙火造成災害,竹市消防人員拉起封鎖繩保留現場,後續進行火災原因勘查。。(圖/竹市府提供)

對於大樓旁的空地火警,竹市消防局已會同警察局查明施放者的身分,該違法施放煙火行為違反竹市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自治條例,將依法處以3萬元罰鍰;同時該火警造成空地圍籬燒毀,已涉嫌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相關規定,消防局將對火災原因進行調查。

竹消防局表示,根據竹市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自治條例規定,每日上午6時前及每日下午10時後,不得施放升空類、飛行類及摔炮類等一般爆竹煙火。若違規施放,將依法處以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的罰鍰。

在漁港等10種特定場所及區域內,禁止施放爆竹煙火,違規者將依照場所類別,分別處以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或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鍰。

竹代理市長邱臣遠提醒市民,春節及元宵節期間慶祝節慶,應選擇經檢驗合格的煙火商品,在空曠、遠離建築物安全場域且合法的時段內施放,保護自身安全,安心過節。

0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留言 0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