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爬北大武山摔落山谷 7名團員無救護證照挨罰
一支七人登山團,4月19日入山,要攀爬屏東北大武山,來到1.75公里處時,團員謝姓男子突然跌落60公尺深山坡。最後,救難人員靠著繩索將他拉上來,成功救援。不過,他們雖然有申請入山證,全團成員卻沒人有救護證照,違反登山法規,屏東縣消防局依法開罰1至5萬元罰鍰。
救難人員抓著繩索,小心翼翼往60公尺深的山坡慢慢下降,因為有一名男子摔落山坡等待救援。救難人員:「順順的走,往後走往後走,慢慢走慢慢走,來收繩子了來。」
五、六名救難人員合力將繩索往上拉,受傷的是成年男子,救難人員不斷往後退,才終於將傷者拉上來。救難人員:「人不用增加了,就這樣順順的就好了,繩子往後送,可以收了可以收了,好了到了到了。」
終於將謝姓傷者拖拉到步道上,幸好他意識清楚,臉部及背部瘀青,身體多處擦傷。簡單救護傷口包紮止血後,將他攙扶下山送至登山口,送醫治療。屏東泰武消防分隊小隊長姚家慶:「本次爬山民眾,因未符合登山之條例相關規定,本分隊開出舉發單。」
由七人組成的登山團,4月19日前往屏東北大武山,雖然有申請入山證,但同行團員中沒人有救護相關證照。團員謝姓男子摔落山坡後,向消防救護人員求救,事情才曝光,被依違反屏東縣登山自治條例規定,將裁罰新台幣1萬至5萬元罰鍰。
進入管制山域,必須辦理入山申請,人員必須具備通訊及定位功能之器材,以及足夠之電源供應器,且人員必須符合緊急救護的相關證照。即使只有一人獨攀山岳,除了申請入山證,本身也得具備救護證照。今年3月,一名女子獨攀南投可樂可樂安山,因腳趾痛申請直升機空勤救援,未申請入山證也未具救護證照,雙重違規同樣遭開罰1至5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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