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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教狼師空教室強吻女學生! 「1動作」辯偷襲法官不信

ETtoday新聞雲

更新於 2025年05月25日01:42 • 發布於 2025年05月25日01:09

記者張靖榕/新北報導

新北市中和區一家短期補習班驚傳性醜聞,許姓數學老師在2017年間,涉嫌於教學期間將國中女學生小華(化名,下同)帶入空教室,強行舌吻得逞。事發後,小華雖向家長與老師求助,但因當時面臨會考壓力未即時提告,至2024年才正式提出刑事控訴。新北地方法院近日審理後認定構成強制猥褻罪,依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判處許男1年8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小華指控,案發當天下午她在補習班自習時,許姓老師將她帶往另一間無人空教室,未告知原因即強行按壓其肩膀,要她坐下後趁隙舌吻。小華形容「感到震驚、噁心」,試圖掙脫,最終趁許男不注意逃出教室,全程約持續15分鐘。小華當天即以LINE訊息向國文老師發出「SOS」求救訊號,事後也向父母坦承遭遇。

小華母親證稱,案發當日女兒情緒崩潰、哭泣不止,父母得知情況後立即前往補習班質問,許男當場頻頻道歉,補習班負責人也協助辦理退費;然而,考量即將面對會考,未立刻報警處理。小華家屬指出,案發後她一度出現情緒低落、排斥補習班相關地點,甚至曾有輕生念頭,狀況令人憂心。

許男則辯稱舌吻過程僅3至5秒,屬「瞬間偷襲」,否認有強壓肩膀、強制行為,認為僅構成《性騷擾防治法》下的乘機性騷擾行為;然而,法官不採信其說詞,指出舌吻屬需面對面並伴隨體液交換之高度親密行為,不可能以「突襲」方式完成,加上人際互動須保持社交距離,若非違反對方意願,不致產生閃躲反應,顯見為強制猥褻。

法官審酌小華的指控與父母、老師的證詞,認定許男辯詞難採信,因此依強制猥褻罪判處許男1年8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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