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小手機集中保管 高中由親師生議定使用時間
記者黃朝琴/臺北報導
教育部今(21)日正式公告「校園行動載具管理原則草案」,國中小學生未成年,採「集中保管」方式;高中則較有彈性,由親師生共同議定管理方式,包括校內開放使用手機的時間。
教育部今天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正式公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攜帶行動載具到校管理原則」草案。根據草案說明,採彈性、分階段管理,國中小採學校或各班「集中保管」,細節須經校務會議審議通過;高中則須邀集教師、家長、學生各方代表,共同討論管理機制,但原則上同一學校須有同樣的管理方式,不能班班有差異。
教育部解釋,國中小學生尚未成年,家長作為法定代理人,對學生的行為與安全負有法定監護責任,學生如果須攜帶手機等行動載具到校,須經法定代理人同意;高中生則已具備基本自主管理能力,可依學校規範攜帶手機,但建議校方應主動讓家長了解相關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