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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租客沒點交落跑留髒屋 屋主氣轟:像山陀兒過境

EBC 東森新聞

更新於 2024年11月13日11:52 • 發布於 2024年11月13日11:52

高雄有倒楣房東,租約到了房客拖延不搬,好不容易房客說要搬了,卻不點交直接落跑,房子內凌亂不堪,一堆物品讓房東不知如何是好。律師表示,房東必須要提告勝訴,才能強制執行把物品移走,花時間又花金錢。提醒民眾記得要租約公證,更要加上一條逕受強制執行約款,才能在租約到期時保障自己。

透天厝門一打開,映入眼簾的是瓶瓶罐罐放在地上,有喝完沒丟的飲料瓶,還有過期罐頭,櫥櫃旁厚厚的污漬,牆壁被點的香薰薰成黃黃的,屋主進門大傻眼,不敢相信是自己的房子。

屋主:「整個大吐血,怎麼一個好端端的房子被人家整成這個樣子,大概就跟颱風掃過一樣,山陀兒颱風掃過一樣。」

一袋袋疑似是醃漬物,讓屋主不敢靠近,廚房凌亂不堪,到了樓上的房間。

屋主:「2樓休息室都是垃圾。」

分不清是垃圾還是租客留下忘記拿走的物品,屋主巡過房子一次氣炸了。女租客在110年7月租屋,和屋主簽了2年的租約,租約到期後,女租客以各種理由拖延不搬。屋主近期要求女租客一定要搬走,沒想到10月底女房客沒點交就走人,留下這堆物品,屋主根本不知道該怎麼處理。

屋主:「鄰居都一直在反應、一直在抗議,租給她的時候變亂七八糟,準備對宣小姐做一個提告,房屋所有的整修費用,全都要算在她身上。」

鄰居:「沒有人這樣租屋的,你剛剛說進來好像被槍打到,本來就是這樣。」

可能要經過民事案件的一審、二審,再等到判決確定後,才可以拿這個勝訴的確定判決,去向法院的民事執行處申請強制執行。

屋主雖然和女租客有簽契約,但沒有公證。律師建議,租約公證相當重要,尤其要強調有逕受強制執行約款,保障萬一租客不告而別,能夠強制執行。否則就只能走司法提告,費時費力。像這樣整屋都是租客的物品,短期內都無法拿走,更不用說再租給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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