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統計,112 年 14 歲以下兒少交通事故死傷人數為 12977 件,其中多是由父母載發生車禍,但也有部分是兒少自行騎車或雙載才受傷。靖娟基金會更指出,未滿 14 歲兒少騎電輔自行車的死傷數在 3 年內成長 2 倍,代表孩子騎慢車的風險與用路安全與日俱增。
今年 14 歲的王同學住在花蓮,上學與放學通常由父母開車接送,如果放假與朋友出門玩,就會自己騎腳踏車或電動自行車。但花蓮並沒有專屬給自行車的車道,因此上路時常常得跟在大型車輛旁邊,十分危險,再加上擔心自己卡在駕駛視線死角,停紅燈時都會等大車經過後再起步。
靖娟基金會:未滿 14 歲兒少騎慢車風險增加
現在兒童與青少年能騎乘的車輛類型越來越多元,包括無年齡限制的自行車和電動輔助的自行車,還有年滿 14 歲之後能騎乘的微型電動二輪車。前者是以人力為主、電力為輔,有踏板,外型如一般腳踏車;微型電動二輪車則是以純電力為動力的自行車,沒有踏板,外型似簡易版機車,時速皆僅能達 25km/hr。
但孩子自己騎在道路上,其實很容易發生危險。靖娟基金會指出,交通部道安資訊平台數據顯示,14 歲以下兒少交通事故死傷人數從 110 年的 10031 件,成長至 112 年的 12977 件。
由於目前並無針對兒少交通事故傷害確切原因的統計,因此靖娟從新聞事件中觀察兒少事故樣態與原因。靖娟基金會執行長許雅荏指出,以事故類別來看,交通事故仍為造成兒少死傷的主要原因,112 年的新聞統計中,交通事故案件數為 79 件,共造成 133 名兒少死傷,其中以機車事故為主。
兒少發生機車事故,多數還是坐在父母後座時發生為大宗,但許雅荏表示,不可忽略的是孩子們自己騎電輔自行車和微型電動二輪車,而發生事故的狀況。她發現,發現未滿 14 歲兒少騎電輔自行車的死傷數在 3 年內就成長了 2 倍,更在 112 年創下新高;每年亦有約 200 名孩子違規使用微型電動二輪車且受傷。
教師第一線觀察:6 歲孩子就會騎車上下課
花蓮縣立國風國民中學老師王錦懋提到,由於電輔自行車輕便又不需花費油費便可幫助學生輕鬆代步,目前全國約有近 2 成左右的國中生使用電動輔助自行車,而都會區大眾運輸便捷,故多為偏鄉地區的學生騎乘電動輔助自行車,其中就是花蓮的人數最多。
他分享,自己平常在路上都能看見有孩子騎電動輔助自行車上下課,因為沒有年齡限制,他曾看過才 6 歲的孩子就已騎著電輔自行車上路。而學校端也是採開放式態度,學生可以騎,也可以將車停學校,甚至可供充電。但現況缺乏電動輔助自行車的教育訓練,導致兒少的危險感知較為薄弱。
至於校方的作為,王錦懋認為,若在校接到學生因電輔自行車而發生意外的通報,通常學校也僅做到勸導,像是提醒下次佩戴安全帽,騎車小心等,真正的教育訓練與事前防範措施都不足。在校內尚且可以規範配戴安全帽,但就怕學生擔心安全帽影響髮型,而停在學校周邊再入校,就不見得能確保每位學生上路後的安全。
專家列上路 6 要點,確保孩子用路安全
王錦懋表示,現在孩子能使用的車型多元,比起一昧禁止,更應教給他們正確的用路觀念與環境,希望藉由提升家長與兒少對慢車規定的認識,讓其在使用電動輔助自行車時能夠同時享受方便,也能確保騎乘安全。他提醒,需注意的重點包括:
- 落實駕駛人的責任。
- 遵守慢車的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 騎乘在符合規範的通行空間。
- 騎乘前完成車輛檢查,確認座椅高度不要過高。
- 建議配戴安全帽,且應正確配戴。
- 微型電動車不可雙載;電動輔助自行車須滿 18 歲才可附載 1 至 6 歲的幼童。
許雅荏則呼籲,政府應擴建專用車道或人車共道等,比如可以比照德國,單獨給予自行車車道或人車共道的方式,給孩子相對安全的騎乘環境,以避免交織產生的風險。
文/陳韋彤
延伸閱讀:
留言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