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中山區德和里楊姓前里長和現任曾姓里長,涉嫌將德和里民活動中心停車位出租收取租金,檢調昨天搜索4處相關處所,約談楊、曾兩男,以涉犯竊占、貪汙治罪條例等罪嫌偵辦,經檢察官複訊後昨晚諭知楊、曾各以10萬元、30萬元交保。
檢調接獲檢舉,德和里附近民宅大樓多,停車位一位難求,而活動中心內原本用來洽公的6格汽車停車位,被前後任里長拿來出租,以月4000元至6000元不等金額讓民眾租用。只要有繳交租金民眾就可拿到遙控器,自己可以自由出入,等於公家範圍的停車位成為私人使用。
基隆地檢署昨天指揮調查局基隆市調查站到里民活動中心及相關處所搜索,查扣帳冊等資料,以涉犯竊占、貪汙治罪條例等罪嫌偵辦,曾里長表示,所得用於愛心協會、發放獎學金、午餐等使用,並未私用。記者今天撥打曾姓里長手機沒有人接通。
基隆地檢署表示,相關案情目前調查偵辦中,楊、曾2人各依10萬元、30萬元交保,涉犯竊占、貪汙治罪條例等罪嫌,不法所得清查釐清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