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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剴剴案量刑攻防!檢方:劉彩萱「罪惡滿盈」求無期徒刑 辯方:她有苦衷請判16~18年

太報

更新於 2025年05月07日09:02 • 發布於 2025年05月07日05:23 • 侯柏青
涉嫌虐死剴剴的惡保母主嫌劉彩萱。資料照。侯柏青攝

台北地院今天上午進行剴剴案的量刑辯論,在惡保母劉彩萱的部分,檢辯各有想法。檢方指出,剴剴只來到世上672天,卻遭受115天的凌虐,痛罵劉彩萱「變態」、「罪惡滿盈」,由於無法求處死刑,因此求判「無期徒刑」,「最後的最後,一定要給剴剴一個應有的公道,請勇敢的判下去!」不過,劉彩萱的委任律師則表示,這是一起沒有妥善交接的悲劇,劉彩萱因為錯誤應對導致虐待加劇,最終害孩子死亡,她認罪且願賠償,建議量刑區間落在16到18年。

台北地檢署查出,1歲半的男童剴剴於2023年9月1日,在兒福聯盟轉介下交付給保母劉彩萱照顧,但劉彩萱、劉若琳姊妹,卻長期綑綁剴剴、命裸體罰站,將他對折塞入水桶、毆打凌虐、每天只提供一餐剩食打成的食物泥,導致剴剴受虐及營養不良,同年12/23日倒下,翌日凌晨送醫不治,檢方介入調查後,透過手機照片、大量對話簡訊揪出兩人劣行,

北院國民法庭從4月間迄今,已經連續開庭10次,今天則進行最終量刑辯論,今天上午先進行劉彩萱的量刑部分。檢方部份由檢察官黃怡華上場,律師部份則由陳雨凡擔綱。

剴剴在周保母家時,非常健康、活潑可愛。翻攝臉書北市幼童受虐案-連署嚴懲失責單位。

檢察官慟!剴剴活672天,受虐115天

檢察官表示,今天是審理的第10個期日,「相信大家不累是騙人的,但比起剴剴遭受不人道待遇的115天,我們10天的開庭,只是小小的一部份。」

檢察官緊接著拿出色彩斑斕的照片說,「這是孩子世界應有的模樣…但剴剴…他只來到世界672天,卻在最後的115天,他每天眼睛睜開,期待的不是好吃的點心、新玩具;他是在擔心,又要洗冷水澡、罰站會不會被姨姨打。剴剴什麼都不知道,恐怕直到他死亡的那一刻,他都不知道為什麼自己閉上眼睛,就再也睜不開了…」

檢察官難受地說,「她們的行為實在太過分了,建請法官判劉彩萱無期徒刑、劉若琳16到18年,一個人罪惡滿盈的時候,就必須接受相對應的處罰。她們觸犯的3條罪,最低是10年1月起跳、最高可以判到無期徒刑。因此,檢察官無法求處死刑,最高就只能求處無期徒刑。」

檢察官說,惡保母說是為了適當管教剴剴,但,是這樣嗎?還是因為厭惡他?

劉彩萱曾說「想一巴掌想轟給他死」、「哪天不欠揍」,又說剴剴「八字輕」、看他「顧人怨」。檢方看到的就是「我看你不順眼」這幾個字,這單純的動機,彰顯惡保母行為的惡劣和心態的惡質,這樣的動機,讓她們去傷害一個手無縛雞之力的小小朋友。

惡保母妹妹劉若琳(前白衣者)、姐姐劉彩萱(後白衣者)虐死剴剴,迄今只有劉彩萱認罪。資料照。廖瑞祥攝

檢察官:剴剴該得到像「人」的生活

檢察官直言,劉彩萱照顧兩個孩子,另一個有爸媽,那個孩子會有爸媽帶回家,因此虐待會被發現,只有剴剴是社會福利機構轉介的孩子,原生家庭破碎,也沒有反抗能力,「你可以看他不順眼、不喜歡他,都沒有關係,但不能欺負他,至少讓他過得像個『人』該擁有的生活。」

檢察官拿出劉彩萱的對話,「他整我,走樓梯邊走邊掉鞋,害我跟飯糰等到一身汗;1點45分走到我家,要走15分鐘」檢察官痛罵,小朋友本來就會東張西望,走走停停,劉彩萱是專業保母,竟然看小朋友動作很慢就不耐煩,而且,她們居然還傳照片揶揄剴剴「很爽喔,睡得很爽喔」,「我覺得他們很變態,根本是以虐待剴剴為樂。」

檢察官沉痛地說,劉彩萱照顧剴剴不到3周就開始綁他,一綁就是4個半小時,小孩怎麼上廁所?還有一次綁了7個多小時;剴剴托育不到7天,脖子就被刮…然後一直被處罰「立正站好」,不間斷的受虐待。

「我沒有想過,在沒有照片(佐證)的那些夜晚,剴剴過的是什麼日子。」

「剴剴一罰站就是站了我們一個半天的庭期,我們可以坐下來,他卻只能用軍人稍息的姿勢站著,劉彩萱在哪裡追劇吃熱騰騰的飯,但剴剴吃什麼?外傭Mira還證稱他吃碎鍋巴….那能入口嗎?」

檢察官還舉證剴剴的嚴重傷勢,「檢察官很幸運,沒有長不回去的皮膚,剴剴這麼小,身上竟然有這樣的傷口。鑑定報告出現42處傷,這都是來不及癒合的,已經癒合的看不到,還不知道有多少。每一個傷背後都是精神虐待….我好想說『過分』兩個字,但我怕我會說太多次。這兩個人把虐待剴剴當遊戲,污辱取笑他,犯罪手段和情節很重大。」

檢察官甚至拿出畫有「蜘蛛和小孩子」的圖畫說,「比起死亡,更令人害怕的是每天活在恐懼中!」她形容,剴剴不只身體被束縛,心裡一定也很恐懼,被告就像這隻蜘蛛一樣,這就是剴剴每天看到、面對的,恐懼蔓延他,直到他失去生命的那一刻為止。

剴剴阿嬤到台北地院出庭,不捨愛孫當場崩潰痛哭(灰衣背對鏡頭者)。資料照。侯柏青攝

剴剴嬤痛哭,檢察官椎心痛

檢察官說,「剴剴阿嬤曾來作證,哭聲迴盪法庭,直穿我的心,什麼是椎心之痛,我那天才感受到,檢察官當時頭低低的,是因為不忍心看著阿嬤,怕受不了。阿嬤說她會自責一輩子,每當平安夜那一天,她都會想到這是剴剴死掉的那一天。」

檢察官認為,根據醫生鑑定指出,劉彩萱沒有下修刑度的理由,而且本案也不是所謂高需求幼兒造成的憾事,「檢察官不是說書人,無法認同她是社政體系下的受害者。劉彩萱曾說,她申請照顧的小孩落在零歲,因為這時期的小孩睡飽吃、吃飽睡,顯然剴剴並非她所希望的托育兒童,她也沒有去尋求協助,顯然她就是為了『孫中山』,為錢死、為錢狂、為錢摳摳跑。」

而且,劉彩萱姊妹也沒有向家屬道過歉,劉彩萱說,曾透過律師洽談80到100萬元和解,但是從剴剴死亡到開庭,總共花了483天,期間有6次強制處分、17次協商、4次準備程序,總共27次的審前程序,兩人都沒說過「抱歉」兩個字。「就連最戲劇化的一天,4/30劉彩萱終於認罪,依然沒有一句道歉。」

檢察官說,之前曾問過劉彩萱關於剴剴送急診的狀況,她的說詞避重就輕,而她雖然認罪,仍然強調是在保護管教,依然是在指責剴剴;劉若琳則是聲稱,開庭時才看到剴剴的傷勢,實際上她在開庭前早就看過報告,這種犯後態度就是「裝傻」。

檢察官痛斥劉彩萱「詐病」

檢察官痛斥,劉彩萱去做法會寫疏文,只是想要免除刑責和高額賠償,更可惡的是,她還在醫生鑑定時「詐病」,最後精神檢查時竟說自己有長達20年的幻聽想,自稱可能有精神分裂症,但醫生證稱她有不實陳述精神症狀的可能,醫師的說法客氣了,這就是「詐病」。檢察官說,劉彩萱自主治療的動機很低,需要監所介入監督,確保受到長期教化,才能降低再犯風險。

檢察官也警惕,「本案最在乎刑度的,除了這兩個人,還有另一群很在乎的人,就是那些潛在虐童的人,他們在等、在關注,他們很在乎刑度…..必須判處劉彩萱無期徒刑,劉若琳的認知扭曲、道德疏離,必須強化增加自我察覺,才能確保處遇的有效性,判她16到18年刑度,在監所進行長期教化,才有辦法達到一般預防的概念。」

「世上只有媽媽好,有媽的孩子像個寶,世上只有媽媽好,沒媽的孩子像根草…」檢察官舉出這首媽媽唱給孩子聽的童謠,強調「剴剴縱使只是一根稚嫩的小草,也不該讓被告兩人踐踏,司法如果無法傳達警惕,壞人的惡行就會繼續。」

檢察官強調,「法院是兒少保護領域的一份子,希望法院能伸高雙手,接住每一個孩子,如果沒有同理心、沒悔意,就該承擔責任…剴剴在角落孤單哭著的時候,他的媽媽沒有辦法保護他,連國家都錯過保護他的機會,剴剴被綁、吃廚餘及痛苦死去,我們統統都不知道,現在我們已經知道了,但來不及給他幫助,連一個微笑都來不及了….最後的最後,『給剴剴一個應有的公道』,這就是我們唯一能做的事情。懇請庭上勇敢的判下去。」

檢察官認為,劉彩萱(左)企圖詐病,劉若琳(右)則掩飾。資料照。翻攝臉書

律師:交接不當導致劉彩萱錯誤應對

劉彩萱的辯護人陳雨凡律師,則從另一個層面為劉彩萱辯護。

陳雨凡說,本案適用成年人故意對兒童施以凌虐致死罪,刑度可能有無期徒刑或10年1月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檢察官主張健康的剴剴在劉彩萱住處遭虐待死亡,但辯護人主張,剴剴或許是健康的,但是當時因為缺乏「妥善交接」,導致剴剴產生特殊行為,劉彩萱又採取錯誤應對的方式,最終失去耐心不再有愛,虐待加劇導致死亡。

她表示,孩子在前手周保母處,看得出來已建立良好依附關係,周保母說過,剴剴天生怕生需要適應期,在前手的蕭保母的證詞也說到這個;鑑定醫師也表示,幼童更換照顧者都應該有良好交接,要以幼兒為中心是不變法則,讓孩子感到安心,前後手的保母應該要保持聯繫、傳遞照顧資訊,相關媒合機關也要充分協助交接。

她話鋒一轉表示,「但是,看看此案,有良好交接嗎?周保母稱自己『被換掉』,兒福聯盟只有安排一次交接,孩子只和劉彩萱單獨相處1小時,兒盟也拒絕周保母去聯繫新保母,這是一次草率的交接,更換照顧者很可能讓剴剴分離焦慮症增強。剴剴在周保母家1年2月,突然被帶走住進劉彩萱家,孩子需要適應,因此可以合理理解,剴剴或許一開始就出現焦慮等狀況,而劉彩萱沒有好好接住問題,採取絕對錯誤的應對方式…..」

陳雨凡指出,劉彩萱曾和友人抱怨,「這幾天的感覺累得像狗一樣,明明是他自己搞的,我還要被抓去勞改」等話,劉彩萱還說過「剴剴跺腳、大哭很嚴重」,這些錯誤應對,讓她加劇對剴剴的不當行為,然後造成這場悲劇。

剴剴在周保母家時,非常健康、活潑可愛。翻攝臉書北市幼童受虐案-連署嚴懲失責單位。

律師:非以虐待為樂,責任刑上限18年

但陳雨凡認為,如果劉彩萱真的以「虐待剴剴」為樂,為什麼會幫他冰敷、擦口內膏、手的傷口貼ok蹦、透氣膠、甚至去訂頭套防止自撞?劉彩萱並不是完全沒做任何事情。她有帶孩子去看醫生或用民俗療法,信仰對她來講有重要意義,這是她盡力之下的做法。「如果她是以虐待為樂的人,有必要做這麼具體的照顧行為嗎?」

她也認為,劉彩萱的動機並非「一股衝動的惡」,不能擷取對話的片段來解釋,這樣太片面了,雖然在兩姐妹的LINE上充斥「很不好」的話,但「劉彩萱好幾天沒辦法睡覺,無法處理情緒崩潰的焦慮,讓她失去耐心、失去愛了….有時她是處在情緒崩潰的邊緣,這是惡性行為下的動機。」

她表示,劉彩萱做的事情絕對是錯誤的,她身為全日托育保母,卻沒提供孩子最好的照顧,讓剴剴生前受盡折磨、讓家屬痛苦,造成了最嚴重的損害。但她舉出高院三起嚴重的虐童判決,強調這些案件的刑度都只落在11到16年之間。「劉彩萱造成剴剴生命逝去,並非全數出於她的惡,辯護人不認同量處無期徒刑,建議責任型上限劃定在18年。」

陳雨凡接著談責任刑是否該下修時解釋,劉彩萱對經濟焦慮不安,她幾乎是獨自扶養3個小孩,因此很怕貧窮,而且劉彩萱27年來持續工作、照顧3個小孩,沒有前科或偏差行為,更沒有反社會行為,至多只有兩次交通違規。

剴剴在周保母家時,非常健康、活潑可愛。翻攝臉書北市幼童受虐案-連署嚴懲失責單位。

剴剴案3大制度缺失!律師:請判16到18年

她也認為,劉彩萱發現剴剴身體不適,還請先生叫救護車,也持續替剴剴做CPR,剴剴過世後,她也做了超渡法會,警方當時去逮捕她時,也是去宮廟將她帶離,「她用一個可以當作悔意的宗教信仰完成這件事情,雖然在審理末期才坦承認罪,但這也表示,她已經克服良心不安,克服害怕去認罪,雖然無法和家屬和解,因為這部分必須尊重家屬,但已經可以看到,劉彩萱願意和解、願意賠償的誠意。」

陳雨凡點出,本案有幾項缺失需要注意,第一、出養制度的缺失,即兒盟制度未提供完善機制支持高需求兒童照顧;第二、專業訓練不足,托育保母的訓練根本不夠;第三、交接機制不良,如果兒盟轉介時能顧及兒童安全感,貫徹漸進式交接,就不會導致後來的困境。

她表示,劉彩萱的未來仍有可能改變,她已經不可能再做保母,希望法院讓她好好接受心理治療,給她一個機會,讓她有機會回到社會工作、生活。她強調,劉彩萱的家人願意支持她,宗教信仰也是她最大的依歸,可以幫助她勇敢面對自己所做的惡行,她具有高度復歸社會可能性。

陳雨凡表示,劉彩萱沒有任何犯罪紀錄,一生中首度觸法就犯下如此嚴重的罪行,她已經體認到嚴重性。本案的量刑區間落在10年1月到20年,辯方建議刑度落在16~18年,懇請法庭給她一個公正、公平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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