汐止警分局長安派出所員警日前巡邏時,發現1名婦人騎機車逆向,警方將她攔下關切,比對姓名年籍資料後,驚覺婦人竟是通緝長達17年的詐欺犯,2021年就超過通緝法定時效,沒想到卻因為騎車逆向栽了。
員警王人平透露,日前巡邏汐止區忠孝東路、茄苳路口,發現59歲的劉女騎車逆向行駛在馬路上,警方向前關切,並要求劉女交出年籍姓名資料,沒想到一查發現竟然是逃了17年的通緝犯。
警方將59歲的劉女帶回派出所再度查證,證實劉女為2003年由屏東地檢署所發布的詐欺通緝對象,至於為何沒有到案,劉女聲稱不知道自己為通緝犯,所以才沒有報到。
由於劉女遭通緝迄今已長達17年,離法律追訴期僅剩不到1年,卻因為員警積極巡邏盤查,加上自己逆向騎車落網,果真是賊星該敗。
留言 24
葉㊣恩
天理昭彰報應不爽該來的還是會來的……
2020年09月15日05:06
葉㊣恩
該來的還是會來的想躲也躲不過一輩子……
2020年09月15日05:03
聯邦真可憐欺善怕惡😂
通緝別亂跑 熊貓外送很方便
2020年09月15日05:08
恭送入牢!
2020年09月15日05:18
Joe Huang
什麼法律追朔期?根本是一個屁,爛法可以修一修了,現在什麼都可以數位化,可以存永久的,永遠不該停止追朔
2020年09月15日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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