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麻類藥品郵寄入境 小心觸法
【勁報記者張文/基隆報導】調查局航業調查處基隆調查站近二年間,接獲關務署台北關針對國際郵包進行郵務檢查,查扣含有大麻類製品CBD(大麻二酚)的郵包,有增多的趨勢。線民眾對法令不熟悉及誤解,逕自國外購買這類產品,並以國際郵包運輸入境,這已觸法涉及刑責,提醒民眾透過國外訂購藥品時,應注意相關法律規定。
航調處基隆站指出,自去年至今為止,基隆站接獲海關移請調查局偵辦的CBD藥品案件,多達三十八件,其中去年只有六件,今年迄今卻已接獲三十二件。在偵辦類似案件過程中發現,民眾訂購這類產品,主要是治療ADHD(注意力不足及過動症)、皮膚過敏及減輕疾病疼痛等原因,自行透過網路搜尋藥品,再向國外商家訂購,或請國外親友代購郵寄來台。
基隆站主任張益豐指出,由於這類藥品在國外屬於合法,但在國內卻屬於醫師處方簽藥品,郵寄入境將觸法。這類產品經調查局鑑識科鑑定後,都含有大麻二酚(CBD)成分,甚至檢驗出第二級毒品四氫大麻酚的成分,這類藥品主要都是由第二級毒品大麻萃取提煉而成,其中主要成分大麻二酚,目前在國內仍未開放合法進口,輸入民眾恐觸犯業事法的規定。
張益豐提醒民眾,在購買藥物時,務必由醫師診斷後,給了適當的處方藥物,不要隨意自網路訂購來路不明的藥物。一是因藥效不明,對身體可能造成傷害,另外,藥事法規定,未經核准擅自輸入的藥品就屬於禁藥,而輸入禁藥者,依藥事法八十二條規定最重可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億元以下罰金;若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億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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