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國民議會20號一讀通過「整體安全法」草案,其中第24條規定,民眾如果拍攝警察執法,導致警察有被報復的危險,最高可罰台幣154萬。引發萬人週末上街,一度爆發警民衝突。這條草案到底怎麼來的?民眾又為什麼這麼生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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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國民議會20號一讀通過「整體安全法」草案,其中第24條規定,民眾如果拍攝警察執法,導致警察有被報復的危險,最高可罰台幣154萬。引發萬人週末上街,一度爆發警民衝突。這條草案到底怎麼來的?民眾又為什麼這麼生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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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53
🍀明浩劉🍀
HOT
我覺得我們台灣人民太仁慈了,難怪政府官員們都不怕,我行我素的,導致我們人民百姓都被吃夠夠,根本不把民意聽進去,不知何時我們百姓才能像國外一樣硬起來
2020年11月30日10:25
Effie
HOT
有好警察. 更有壞警察. 不能拍壞警察的犯行. 如何保障'被害人' ? 在世界監視器最少的國家. 如何取證? 專案立法小組可得有週全配套法則. 否則民眾抗議有理 🛡
2020年11月30日10:19
mingorLai
警察是用來保護人民的,不是用來被保護的;更絕對不是用來傷害人民的!如果警察有違法或傷害人民的可能性時,人民拍攝存證,應屬自我保護的合法正確行為!
2020年11月30日10:35
張麗花
百姓抗議的有理啊
2020年11月30日10:36
林普欣
所以,警察的素質很重要
如果連惡棍也可以當警察
當然就會出問題
2020年11月30日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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