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胖達人添香精判賠538萬 小S「不算代言」免賠

TVBS

更新於 2020年05月28日15:19 • 發布於 2020年05月28日15:19 • TVBS新聞
圖/TVBS
圖/TVBS

「胖達人手感烘焙」麵包店因為使用人工香精,在2013年引起軒然大波,消基會代超過千名的消費者提出團體訴訟求償,歷經6年時間審理,台北地方法院今判小S免賠,原因是她並不算廣告代言人。

圖/TVBS
圖/TVBS

歷經6年時間審理,藝人小S當年因為幫胖達人麵包店站台,惹來官司纏身,如今台北地院判小S免賠,因為考量她,只是出席開幕活動時,表示個人對麵包的意見,不算正式廣告代言因此免負賠償責任,但消費者則是獲得賠償538萬2000元。

圖/TVBS
圖/TVBS

消基會律師陳雅萍:「(精神慰撫金)最高求償是一個人兩萬,我們所以把那個時候的法定,最高額度的一個人兩萬去請求,法官後來今天的判決是,以一個人兩千計算。」

不過精神慰撫金額只剩一成,和消基會當時提出的落差很大,當初消基會代1060名的消費者,求償2566萬1660元,不過台北地院最後宣判,只賠897名消費者,總金額538萬2000元相差大約5倍。

圖/TVBS
圖/TVBS

消基會律師陳雅萍:「商品的這個問題,那時候是請求以發票金額的三倍計算,因為有懲罰性的部分,所以有三倍,法官最後是判兩倍。」

兩個金額都有落差,消基會也得待收到判決書後,再和消費者做討論是否要再上訴,雖然纏訟多年的小S終於解脫了,也不願再做回應,當時風波仍然對她造成不少影響。

0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