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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胖達人」摻香精判賠538萬 小S免賠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2020年05月29日00:55 • 發布於 2020年05月28日15:45

二○一三年標榜全天然的「胖達人手感烘焙」麵包店爆發使用人工香精,站台宣傳的藝人小S也出面道歉,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代逾千消費者提團體訴訟,向入主的生技達人公司及前、後任負責人及小S求償。台北地方法院昨判生技達人公司和前後任負責人應賠償八九七名消費者共五三八萬兩千元,小S免賠,可上訴。

台北地院指出,胖達人麵包經北市衛生局、台北地檢署調查,確實不符廣告內容,消費者應有免於恐懼、獲得安心食用產品權利,消費者食用產品後擔心健康受損,但麵包吃下肚消化完畢,已無法回復原狀,加重消費者精神不安,確實造成消費者人格法益上重大損害。

法官認為,麵包店原是莊鴻銘當老闆,生技達人公司成立入主後由莊鴻銘擔任負責人,後改由徐洵平負責,兩人及公司應負責期間不同,判莊賠償十九萬兩千元,莊鴻銘、生技達人公司連帶賠償四七四萬元,徐洵平、生技達人公司連帶賠償四十五萬元。

至於小S,法院認為有出席胖達人開幕活動表達看法和意見,但生技達人未將小S言論作為廣告,消基會也未證明有「薦證」效果,要求小S連帶賠償無理由。

胖達人手感烘焙店二○一○年起標榜「使用天然酵母、天然萃取香料、天然素材、絕無人工香精」,高價販賣,二○一三年被香港部落客揭發使用人工香精,第一時間否認,被台北市衛生局調查戳破。

胖達人事後認錯道歉,提出賠償方案,但消費者認為被欺騙,消基會當年接受一○六○名消費者委託提團體訴訟,加計三倍懲罰性賠償金及精神賠償,總求償二五六六萬多元。

法院除判賠償每位消費者兩千元,另加計兩倍的懲罰性賠償金,等於判賠八九七名消費者每人六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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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達人麵包添加人工香精,台北地院昨判賠八九七名消費者共五三八萬兩千元。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胖達人麵包添加人工香精,台北地院昨判賠八九七名消費者共五三八萬兩千元。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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