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推休閒漁農業 議員指按用製造廠牌照付款 農場畀多咗好多
近年政府打算發展休閒漁農業,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今日(10日)討論相關事宜。有議員關注農場面積一般為30平方米以下,但現時休閒漁農業要按「食物製造工廠牌照」要求,要按至少100平方米的大小付款,農場「畀多咗好多」,當局則稱會再研究。另有議員指未來漁農場擴展業務或須使用電子支付方式、線上預約平台,未來或再需向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創新科技及工業局等部門申請,期望當局協助統一申請,避免「逐度敲門」。
漁農自然護理署助理署長(漁業及海洋護理)朱振華表示,漁護署計劃在今年第三季推出「漁+樂」魚場計劃,參加計劃的魚排或內陸魚場必需以從事水產養殖為主,可提供的休閒輔助活動除了休閒垂釣外,也包括售賣自家養殖的魚產品,售賣以無火煮食方式製作以自家魚產品為主的菜式,以及舉辦與漁業教育有關的活動。他指漁護署會透過「漁業持續發展基金」和「農業持續發展基金」,向發展休閒漁農業的項目提供財政支援。
漁農界議員何俊賢關注現時有多少休閒農場,有多少曾申請「漁+樂」、「農+樂」計劃。他又指現時措施是將「食物製造工廠牌照」套入上述計劃,要按至少100平方米的大小付款,但農場一般為30平方米以下,農場「畀多咗好多」。漁農自然護理署署長黎堅明表示,會和食環署商討。
漁護署會透過「漁業持續發展基金」和「農業持續發展基金」,向發展休閒漁農業的項目提供財政支。金融界議員陳振英關注未來漁農場擴展業務或須使用電子支付方式、線上預約平台,未來或再需向商經局、創科局等部門申請,關注局方會否協助統一申請,避免「逐度敲門」。黎堅明口應指現時該部門計劃下每戶最高可領5萬港元,用作休閒漁業相關配置,要先了解其他基金是否同樣適用。
議員鄧家彪表示,雖然期望漁農業有可持續收入、發展旅遊,但亦要考慮生態保護、交通等因素,關注政府是否設有容量限制。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表示,期望休閒漁業能整體「行業性」發展,並非集中於個別地方。他指由於相關場所不大,亦分布於不同地點,認為對交通影響不大。黎堅明補充,「漁+樂」主業仍然是漁業,審批前會諮詢地區組織,期望按地區特色發展。
議員陳月明關注目前政府透過「准許清單」規管農場可提供的食物種類,令業界受限制,建議政府改為「禁止清單」讓業界有更多彈性。黎堅明表示,有和業界及食環署溝通,會留意市場需求增加容許的食物種類,當局持開放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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