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新聞

濫用公屋刑事化修例草案恢復二讀 可囚1年罰50萬

on.cc 東網

更新於 2025年06月11日05:48 • 發布於 2025年06月11日05:48 • on.cc 東網
政府修例打擊濫用公屋。

立法會今日(11日)恢復二讀《2025年房屋(修訂)條例草案》,修訂草案建議引入嚴重濫用公屋新罪行,如將公屋單位未經授權而出租、佔用等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50萬及監禁1年。

法案委員會主席陳健波表示,條例草案目的是將「嚴重濫用公屋」列為刑事罪行,賦權或授權人員在指定情況下,要求相關人士提交身份資料及延長檢控某些罪行的時限。

他指委員普遍支持條例草案建議,亦要求政府訂明「嚴重濫用公屋」定義,避免市民誤墮法網。他表示,當局指房委會執法時會從常理角度出發;條例草案生效前主動交回公屋者,不會被追究相關罪行。

東網網站 : https://on.cc/東網Facebook專頁 : https://www.facebook.com/onccnews/

查看原始文章

【宏福苑五級火】居民指原址重建獲逾800人聯署 政府「唔想聽人講」

獨立媒體 inmediahk.net

蘋果案.求情|黎智英太太李韻琴 陳沛敏丈夫鍾沛權到法庭 大黃伯坐輪椅入正庭

集誌社

啟德地盤南亞裔工人遭水缸擊傷 送院搶救後不治

on.cc 東網
查看更多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