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曾與3未成年少女性交 同居14歲女已產子
27歲建築工人黎永達承認在2017至2018年間,與3名未成年少女發生性關係。其中一名僅14歲少女更與他同居,去年誕下一嬰。被告今天(26日)在高院原訟庭承認5項與未成年少女非法性交罪,法官決定為女事主索取創傷報告及為被告索取背景、精神及心理報告,將案押後至12月12日訊,屆時聽取辯方求情及判刑。期間被告還押監房看管。
控方資料顯示,被告由2009年起犯事,曾有刑事損壞、搶劫和普通襲擊的前科,2014年更因與未滿13歲少女非法性交罪被判監。法官鑑於他此犯罪紀錄,特別要求臨床心理學家在其報告內就他重犯同類罪行的機會、及被告是否孌童癖作出評估。
本案涉及3名事主,分別以Z、Y及X作代號。首案事主Z於2003年9月出生,她在2017年初經朋友介紹認識被告,不久成為情侶。同年7月Z由院舍搬走,與被告同居。被告承認在同年9月與11月,曾兩次與Z性交,其中第二次沒用避孕套。兩次性交時,Z分別13及14歲。Z在12月懷孕,將事情告知社工。她在2018年8月誕嬰,現由寄養家長照顧。
第二名事主Y生於2005年,案發時僅12歲。2018年2月她兩次在深夜與被告去街,其後在被告住所度宿。上樓後Y與被告同睡梳化及性交。第三事主X同樣2005年出生,事發時12歲。2018年5月某晚,X打電話約女性朋友去街,對方叫了其朋友即被告到X樓下接載。X與被告見面後,被告建議買啤酒去公園喝。他們到公園後被告突表示他與女友爭執,又說對X有好感,乘機非禮X,及在公園內性交。她在事發後數星期因升學需要驗身,才將此事告訴醫生。被告去年6月14日被捕,他承認3項與未滿13歲少女(Y及X)非法性交,和兩項未滿16歲少女(Z)非法性交罪。
東網網站 : https://on.cc/
東網Facebook專頁 : https://www.facebook.com/onccnews/
留言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