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販承載地道文化 帶旺人流忌山旮旯
曾有議員早前在立法會辯論小販政策時,直斥現時的小販管理是「打壓政策」,政府舉辦「夜繽紛」時,突然要求小食攤位作招徠是「有事鍾無艷,無事夏迎春」。該議員認為現時18區日夜都繽紛活動的檔主都是以兼職形式工作,又認為現時全職小販只能「搵餐茶錢」、吃力。他認為要讓小販檔在固定、人流多的場所營運,才能保存小販文化並吸引遊客。
議員郭偉强指出,過往18區日夜都繽紛活動一般在周五至周日舉行,因此一般攤販、檔主都是以兼職形式工作,本身有其他正職。他認為不少夜市檔主或只是想作新嘗試,認為現時或未有足夠條件轉為全職,舉例需要有足夠生意額,不能只是周末工作,而且收入要比得上原先的全職工作。
據他了解,現時全職小販「應該是好少好少」,一般平均年齡60至70歲,排檔主一般上了年紀,只是「搵餐茶錢」,相信作為全職「吃力」。他認為政府需有一套思維促進小販的經濟活動,如果只是想他們「入舖」,在現時整體經濟環境都不太樂觀的情況下,小販未必敢簽署任何牆磚租約。
從傳承本地傳統文化的角度,他認為選址時不應選擇山旮旯的地方,直言「人家做生意當然是大街大巷,然後部門可能接到投訴,就說要他們搬去一些小的地方」。他認為情況令人生氣,建議政府政策要連貫。他建議政府選擇較旺的地方讓小販固定排檔,才可以吸引到遊客,「人家打卡都要找到你,你每天都不同地方,怎麼來打卡呢?」他又認為執法過程要更人性化,要讓人感覺到小販在香港可營運和方便居民。他又建議政府要協助墟市宣傳,同時可作篩選,盡量將有吸引力的東西放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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