嶺大內地女生認虛報TOEFL合格 押後至2.2判刑 求情稱現已畢業
就讀嶺南大學學士學位銜接課程的兩位內地生,於去年虛報托福(TOEFL)英語測試及格以求能嶺大畢業,惟最後東窗事發,2人先後被捕。繼早前當中一名24歲男被告認罪後,另一名22歲女被告今(19日)於屯門裁判法院承認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裁判官先提取女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並押後至2月2日判刑,期間被告獲准保釋。辯方求情指考過4次英語測試仍未達標,親自飛往柬埔寨考托福但身體不適才「請槍」,現時已成功達到畢業要求,獲嶺大頒發證書,且繼續裝備自己,在浸大進修碩士課程。
報稱居住內地福建的女被告黃鑫怡(22歲),今承認一項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控罪指,他於2024年5月27日,在香港企圖以欺騙手段,即虛假地向嶺南大學職員表示已取得達標的托福考試成績,從而不誠實地取得嶺南大學所提供的行政服務,即批准她畢業,並授予她公共管理及智慧管治社會科學學士學位。同案的另一名男被告賈鵬(24歲),早前亦承認一項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其案件將於明日(20日)判刑。
就女被告承認的案情指,被告於2022年9月入讀嶺大公共管理及智慧管治系,案發時為該系4年級學生,原定2024年畢業。課程屬自資性質,入學要求為持有副學士及高級文憑學歷,惟入學後須證明英語能力達標才能畢業,即托福成績達87分或以上,或雅思(IELTS)成績達6.5分或以上。校方於2024年5月27日收到黃經電郵提交的托福成績表,發現考生照片與黃外貌不符。學校職員其後召見黃時,她聲稱5月在柬埔寨考托福,成績表的考生照片是黃本人,惟因覺照片拍得不太好看,故修改了照片。
學校職員隨後聯絡托福機構,檢查黃的考試資格,終揭發本案。黃及後撰寫報告,承認請人代她考托福。黃在去年2月8日被捕,她於警誡會面稱曾應考托福及雅思4次但成績不達標,得悉在柬埔寨考試比較容易獲取好成績,故安排到柬埔寨考托福。惟當日到達柬埔寨試場後,因病感不適,其後一名不知名人士聲稱能以300美元在柬埔寨請人代她考托福,最後收到成績表,她不認識考生照片中的人,故將照片修改成自己的樣子。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一直「努力裝備自己」,因知道柬埔寨考托福比較容易才前往當地,惟當時身體不適,深感焦急,及後遇見陌生人指能代考,才「錯判」犯案。辯方指被告在去年7月已考獲英語測試的畢業要求,嶺大亦有為被告發出畢業證書,她亦繼續裝備自己,在浸大進修碩士課程,料今年將完成課程。
案件編號:TMCC 2408/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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