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報告】非港人違例吸煙罰數「走數」達21.5% 促研便利店交錢
衞生署成立控煙辦公室,推展控煙工作,2016–17 年度,控煙辦的控煙工作開支為1.013億元。審計報告就控煙工作進行評審,卻發現多項問題要求改善,包括違例者繳交定額罰款有「走數」,其中非本地者高達21.5%無交錢。另外,也發現控煙督察「通宵」巡查最少,但卻最多檢控。
至於《定額罰款 (吸煙罪行) 條例》訂明,如觸犯《吸煙 (公眾衞生)條例》下在法定禁煙區內吸煙的罪行,可處以定額罰款1,500元。
審計報告表示在 2013至2017年期間,定額罰款通知書當中,訪港的非本地違例者欠交罰款的比率 (21.5%),遠高於居港的本地違例者欠交的比率 (1.3%)。以2016 年為例,居港的本地違例者9193人,欠交定額罰款個案105人,訪港的非本地違例者478人,欠交定額罰款個案數目104人。
此外,本地違例者欠交罰款的比率從2013年的 0.4%,上升至2017年的3.2%。控煙辦有需要研究如何增加方法以促使違例者,尤其是非本地違例者繳付定額罰款通知書的罰款。
審計署留意到,現行的定額罰款通知書繳付方法包括自動櫃員機、繳費靈、網上銀行、電話銀行、郵遞 (以支票、銀行匯票或銀行本票支付),以及郵政局櫃位等。審計署認為,控煙辦有需要研究如何增加方法以促使違例者,尤其是非本地違例者繳付罰款,考慮引入其他繳付方法,舉例引入經便利店付款。
此外,審計報告亦發現,現時「通宵」巡查發現吸煙罪行的百分比最高,但在現時「下午」時段、「下午和晚上」時段、「晚上」時段和「通宵」時段巡查比例中,2017年8月至10月期間進行的合共 8066次巡查當中,「通宵」時段巡查只佔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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