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騙猖獗 政府擬修例電話卡上限10減至3張 違例者可判監1年
電騙猖獗,當局打算進一步完善儲值卡實名登記制,包括減少個人用戶可登記電話儲值卡的數量上限至每間電訊商3張;訂立新罪行打擊3類不當使用已登記的電話智能卡的行為。當局目標於2026年向立法會提交建議,修訂《電訊條例》下《規例》的,新增的罪行最高可判處第4級罰款(2.5萬港元)或監禁12個月。
當局提交立法會的文件指出,截至今年5月底,已有超過5萬個網頁連結及約9,000個本地及非本地電話號碼,因涉嫌進行詐騙被攔截。當局認為被封鎖網站數字上升,或因公眾舉報意識提高及重點執法行動;但被暫停的電話號碼數量大幅下降,或反映騙徒有可能轉用社交媒體、詐騙網站等渠道。
文件又指截至今年5月底,約有143萬個本地電話號碼因打出電話或發出短訊的模式有可疑被暫停服務,較去年同期大幅下降。至於攔截以「+852」為開首的可疑來電,當局指截至今年5月底,電訊商已攔截超過570萬個可疑境外來電及發出超過3,000萬個話音或文字訊息提示,同樣比去年同期少。
在短訊詐騙方面,當局指截至今年5月底,已有超過540個公私營機構參與短訊發送人登記制,即以「#」號開頭的「已登記的短訊發送人名稱」發出短訊予本地流動服務用戶。
至於儲值卡實名登記制,當局指截至今年5月底,約484萬張電話儲值卡因客戶未能提供合乎登記要求的資料而被拒絕登記;另外有約346萬張未能遵從合規要求的電話儲值卡被取消登記。當局指去年10月已要求電訊商以「智方便」作為網上實名登記平台,不合規者會被取消登記。
為減低不法之徒利用電話儲值卡進行非法行為,當局進一步建議將個人用戶可登記電話儲值卡的數量上限,由現時每人可向每間電訊商最多登記10張,減少至每人於每間電訊商最多可登記3張。當局認為可減少儲值卡濫用情況,同時對大多數用戶不會構成重大影響。
當局建議訂立新罪行打擊不當使用已登記的電話智能卡的行為,例如在市面或透過互聯網社交平台兜售預先登記個人電話儲值卡;向他人提供個人資料作實名登記之用等。當局建議將3類行為列為罪行,即提供或唆使提供個人資料用作登記他人的電話智能卡;買賣或租借已登記的電話智能卡;及管有以他人資料作登記的電話智能卡。
當局又建議,除非有合法權限或合理因由辯解,否則管有10張以上以他人資料作登記的電話智能卡,將會被推定為有意圖使用該等電話智能卡犯罪或協助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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