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傀儡戶口收67萬元騙款 外賣員認洗黑錢囚44個月
有騙徒涉於2023年4月至6月自稱投資專家及親人急需醫藥費等,誘使市民於虛假網站或應用程式開設戶口,並指示他們轉帳至多個本地銀行戶口。本案中有7名事主受騙,損失約67萬港元。涉案兩個傀儡戶口的持有人被捕,案件今日(5日)於區域法院答辯,涉事男子承認兩項洗黑錢罪,執法部門向法庭申請加重刑罰,獲區院暫委法官溫紹明批准並判被告囚44個月。
被告丁楊廣(現40歲,報稱外賣員)承認兩項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案情指出,於2023年4月至6月,年齡介乎44至56歲的3男4女遭受投資騙案及網上情緣騙案,合共將約67萬港元存入兩個本地銀行傀儡戶口。經追查後,執法部門於同年12月拘捕涉事兩個戶口的持有人,即被告丁楊廣。
執法部門為加強以傀儡戶口作洗黑錢用途的阻嚇性,就判刑向法庭申請加重刑罰,獲溫官批准加重四分一的刑期,被告終被判囚44個月。相關部門強調犯罪集團成員操作戶口固然違法;而傀儡戶口持有人亦會干犯洗黑錢罪並請市民謹記不租、不借、不賣銀行戶口。
案情編號:DCCC 452/2024、DCCC 1431/2024(Consolid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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