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檢幹部違泊害死鐵騎士僅負次責 警下令重查
陝西省西安市今年3月發生車禍,一名派駐市公安局紀檢監察組幹部將私家車違法停泊在機動車主幹道上過夜,期間一輛電單車追尾撞上,司機不幸身亡。當地道路交通事故管理部門認定該幹部僅負次要責任,引起死者家屬質疑,西安警方周三(9日)通報責令重新調查認定。
事發於3月31日凌晨4時49分,在西安市雁塔區雁南二路路段,32歲廚師羅某某駕駛普通二輪電單車,與派駐市公安局紀檢監察組幹部(非民警)姬某停放於路邊的小型普通客車左後部碰撞,羅某某受傷送院搶救後不治。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雁塔大隊最初作出的事故責任認定,指姬某因違法停車承擔次要責任,羅某某因觀察不周承擔主要責任。死者家屬指摘,事故認定書中多處描述明顯與事實不符,忽略了涉事全路段是禁停路段等情況,雁塔大隊處理此案時涉嫌程序違法。
死者家屬上月9日申請覆核,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同月30日作出覆核結論,指該事故認定適用法律錯誤,責令雁塔大隊重新調查、認定。該支隊周三通報,已安排事故大隊、法宣大隊介入調查認定工作,並將盡快依法依規作出結論,及時向社會公布相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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