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盜用逾百萬元經費還錢兼投資 嶺大學生會4幹事被捕
執法部門以涉嫌「盜竊」及「串謀盗竊」拘捕3男1女(21至24歲)。消息指,4人為嶺南大學學生會的骨幹成員,涉嫌挪用大學學生會逾百萬港元款項,現正被扣查。
調查人員在今日(5日)傍晚交代案情,表示執法部門在較早前接獲舉報,指屯門一大學的學生會財政帳目混亂,懷疑有幹事非法挪用公款作私人用途。警員針對該學生會的戶口作財富調查,得悉該學生會是經註冊的合法社團,其銀行帳戶只有2名前幹事聯署發行的支票才能兌現。
而在2024年4月起的一年間,該2名前幹事一共簽發了4張總值130萬港元的支票,其中一張40萬港元支票是存入一間本地學生組織;另外3張支票則分別存入2名聲稱是現任學生會幹事的人士戶口。
警員追蹤該2名現任幹事私人戶口的資金流向,揭發部分學生會資金被他們用於私人用途,包括償還信用卡卡數,當中牽涉個人出行、飲食、娛樂及機票食宿等開支;償還他們的私人貸款;以及注入他們以個人名義開設的投資戶口。
警員在昨日(4日)於大嶼山北、深水埗及屯門區採取行動,成功拘捕該3男一女(21至24歲),他們分別報稱是學生、店務員及文員,包括2名學生會前幹事及2名聲稱現任學生會幹事。同時,警員搜查他們的住所和相關處所,檢獲手機、電腦、銀行文件、支票簿、銀行卡和信用卡等證物。被捕人士現正被扣留調查,執法部門會考慮凍結其中2名現任幹事的戶口。案件仍在調查中,暫時未知會否拘捕更多人士。
對於學生會幹事涉嫌串謀挪用公款作私人用途,執法部門表示高度關注,將會就案件徵詢律政司意見。調查人員嚴詞譴責,指該4名被捕人士妄顧誠信,利用職權中飽私囊,其行為在法律層面及道德意義上均不可接受。透過今次案件,可以見到大學學生會在財政管理方面較為粗疏,導致監守自盜的情況出現,理應應加強監管,避免同樣情況再出現。
此外,嶺大學生會編輯委員會在社交平台發文,透露該4名學生會成員是在昨晚(4日)被拘留。而在今日(5日)下午約3時,大量警員及校方行政人員於嶺大新宿樓下駐守,任何人士出入近富泰閘口需出示身份證明文件,同時禁止非宿生出入,以及限制宿生進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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