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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

出國代購藥妝、買伴手禮,恐觸法?食藥署提醒:違規最高罰300萬

康健雜誌

更新於 06月26日08:52 • 發布於 06月26日08:52 • 出處/康健雜誌 文/ 葉懿德 圖/ Freepik
出國代購藥妝、買伴手禮,恐觸法?食藥署提醒:違規最高罰300萬

暑假旅遊旺季將至,許多民眾出國旅遊時,會順手從當地藥妝店帶回藥品、化妝品、隱形眼鏡等產品,不僅自用,有時還幫親友「代購」。不過,食藥署提醒,有數量限制,轉賣恐觸法!

小芳從日本旅遊回台,幫親戚朋友們買了各20瓶魚油和維生素C;王先生出國時多買了幾盒感冒藥和隱形眼鏡回台,自己用不完,放到社團轉賣。這些行為其實統統都已經違規。

出國旅遊旺季到,不少民眾出國會尋覓國內買不到或價格划算的藥妝品,但得小心,以免觸法。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說,不管是食品、藥品、醫材、化妝品等,待回國後都「僅限自用」,不得販售。如果幫朋友代購,一旦有涉及「轉售」就可能違法,產品若非自用,需在邊境依法查驗,經查有轉售事實,將會違法受罰,近5年已累積裁罰2,045萬。

民眾入境攜帶自用產品返國轉售相關罰則。圖片來源 / 食藥署

一次看懂:4類產品攜帶規範與數量限制

食品類

· 錠狀、膠囊食品:每種最多12瓶,合計不超過36瓶。

· 一般食品:總重不超過6公斤、總價值不超過1000美元。

· 超量或轉售:違反《食安法》第47條,可罰3萬~300萬元。

個人自行購買國外商品不得轉售,違者恐處3萬~300萬元罰鍰。圖片來源 / 食藥署

藥品類

1.非處方藥:每種最多12瓶,總數不得超過36瓶。

2.處方藥

· 無附處方箋者:限2個月用量。

· 有處方箋者:合理劑量,最多6個月用量。

· 管制藥品:需附處方,僅能隨身攜帶,不得郵寄或快遞。

違規販售恐違反《藥事法》第83條,可判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罰金。

最新入境旅客攜帶藥品限量規定要注意。圖片來源 / 食藥署

醫療器材

8大常見醫材品項若符合下列數量,可便捷通關,半年限1次:

1. OK繃:不超過60個(片)。

2. 液體OK繃:不超過4條(罐、瓶、支)。

3. 醫用棉棒:不超過200支。

4. 衛生套:不超過60個。

5. 衛生棉條:不超過120個。

6. 日拋隱形眼鏡:單一度數60片,每人以單一品牌及二種不同度數為限。

7. 矯正鏡片:不超過1副。

8. 醫用口罩:不超過250個(片)。

9. 若超出數量,應向食藥署提出專案申請。違規販售者,將依《醫材法》第35條處3萬至100萬元罰鍰。

從國外帶回自用醫療器材,應禁止販售、轉讓及轉供他用。圖片來源 / 食藥署

化妝品

· 一般自用化妝品應符合海關入境物品規範。

· 若為玻璃安瓿(Ampoule)包裝化妝品,不符合台灣化妝品容器規定,須申請核准後才能攜入台灣。

入境旅客返國攜帶食品、藥品、醫材或化妝品,僅供個人自用,販售恐違法,並須留意規定限量,才能讓通關更順暢。圖片來源 / 食藥署

帶伴手禮回來要留意,豬肉產品是大地雷

食藥署食品組副組長蕭惠文提醒,一旦食品不符限量規定,民眾須先取得食藥署的輸入許可證,並於入境時主動向海關申報、辦理進口查驗手續,且同樣不得販售,違者恐處3萬~300萬元罰鍰。

林金富補充,民眾攜帶生鮮蔬果或肉類食品回國,也需符合其他部會檢疫規定,像非洲豬瘟前幾年於全球流行時,擅自於非洲豬瘟國家違規攜帶豬肉產品入境遭查獲者,第1次罰則20萬元,第2次以上違規直接裁罰100萬元

出國幫親友買藥,可能違法?

不少人會幫周遭親友代買藥妝品等,這樣也會觸法嗎?林金富解釋,「幫親友代買」,只要符合可攜帶規定的數量,即不涉及違法;但若在社群、網購平台或以其他方式轉讓、販售,皆可能觸法。要注意的是,在台販售藥品,需具有藥商資格,轉售等同違反藥事法,最高可處200萬元以下罰鍰。

根據統計,去年查獲網路違法販售藥品共計1,012件。林金富提醒,現在很多民眾會在網路上徵求網路代購,代購者攜帶入境的量一樣受個人自用限量規範,只要沒有經過邊境查驗程序就不能販售,若購買回台後,規避查驗在網路上販售,可依違反《食安法》可處3萬~300萬元罰鍰。

食藥署藥品組簡任技正黃玫甄也提醒,若民眾在國外有用藥需求,出國前也可以去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查詢,旅遊目的地是否有特別藥物規定,以免違法。

另外,也有不少人從國外買醫材,要注意什麼?食藥署2024年查獲未經核准擅自輸入醫療器材共計334件,其中以除毛儀、血壓計、搭配低周波治療器使用的電極貼片為主。

食藥署醫療器材及化妝品組專門委員楊怡真建議,民眾若想攜帶醫療器材回國時,仍應使用國內領有醫療器材許可證或登錄字號的產品,可事先至食藥署官網醫療器材許可證資料庫查詢。

買安瓶保養品回台自用,也可能觸法?

不少民眾出國旅遊時會購買歐系或日系高單價玻璃安瓶保養品當伴手禮,誤以為「只是保養品」即可自由攜帶。事實上,玻璃安瓿(Ampoule)類化妝品在台灣屬於特殊容器類別,須事前向食藥署申請核准,才能輸入。

若以自用目的進口,旅客自行攜帶輸入玻璃安瓿保養品,需填「化妝品貨品進口同意申請書」及併附相關資料,向食藥署申請專案輸入,因此旅客攜帶玻璃安瓿保養品入境時,應主動向海關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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