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養犬新規實施 狗主掛記錄儀自證
內地新修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自周四(1日)實施,首次將無綁狗繩傷人、寵物擾民、違規飼養烈性犬等行為納入法律懲戒範疇,根據情節輕重,相關責任人最高將被拘留10日或罰款1,000元人民幣(約1,123港元)。惟有部分養犬人陷入執行層面的困惑,為避免「碰瓷」式糾紛,有人研發出「行狗記錄儀」自證。
四川成都市的狗主張倩養了一隻金毛尋回犬,平時願意配合綁狗繩、戴嘴套等要求,但新法落地後對「恐嚇他人」、「干擾生活」的界定有顧慮。她近日在遛狗時,愛犬曾在路人腳邊嗅聞,對方面露警惕和退後數步,更直言被嚇到。張倩擔憂若對方一口咬定被嚇到,又指摘她放任愛犬恐嚇他人,她應該如何證明自己無錯。
在寵物防護裝備市場中,一款由養狗人自主研發的全方位「行狗記錄儀」近日走紅,用家可在遛狗期間將具拍攝功能的裝置部件分別掛在頸部和手臂上,低角度拍攝愛犬的行動。研發者王鵬是一名傳媒專業出身的攝影愛好者,指「行狗記錄儀」掛在狗主身上,剛好能全方位監測寵物的情況和附近的人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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