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面上各式種類或劑型的藥品,不只使用方式不同,保存及丟棄方式也不一樣。如何存放才能維持藥品品質?若發現家中藥物已經變質或過期,該如何處理才正確?
歲末大掃除,許多人會清出家中累積1年的雜物、食物及藥品「除舊佈新」。不少人認為,過期或不需要的藥品丟垃圾桶或沖馬桶就好,又或是把沒吃完的藥冰起來、留著下次吃。這些看似簡單的丟棄過程及保存方法,其實必須謹慎再謹慎。
如何判斷什麼時候「藥」丟掉?
一般常見藥品可分為「口服藥」、「眼科用藥」、「感冒藥水」、「外用藥膏」幾大類,執業社區藥局藥師花逸修表示,常見鋁箔包裝口服藥因防潮性較佳,可存放至包裝上標示的使用期限;診所開立的「藥包」(藥餐包)與夾鏈袋裝的藥品,因為已拆封且經過分裝,最多只能保存半年;外用藥膏同樣為半年;眼藥水(膏)及感冒糖漿等液體藥品,因開封後難避免細菌及水氣進入,保存期限較短,僅有1個月。
社區藥局藥師李世揚指出,藥物在上市前會經過「安定性實驗」,以確認藥品可能的變質時間。藥品在未拆封情況下可放至包裝有效期,但一旦打開包裝與空氣接觸,使用期限就會縮短。
例如某項藥品開封後建議保存期為3個月,即為該藥品開封存放超過3個月後開始衰敗,藥效會隨時間拉長而逐漸降低。
不過,有時候療程結束,又或是醫師開立止痛藥或退燒藥等沒用完,就有可能出現「剩藥」的情況。面對剩藥或應廢棄的藥品,食藥署表示,符合以下3情形建議丟棄:
1. 治療療程已結束但尚未服用完畢的藥品
2. 發現變質或已過期的指示藥品
3. 開封已久、難以確定購買時間的藥品
藥物丟棄也有學問,廢棄藥品可分為「丟棄至一般垃圾」或「須給醫院及藥局回收」兩種。止痛藥、消炎藥等口服藥與感冒藥水,可倒至可密封塑膠袋中,加入衛生紙、茶葉或咖啡渣等可吸收水分的固體,視為一般垃圾丟棄,避免外溢。
若為胰島素針劑、抗生素、抗癌藥物、荷爾蒙用藥或成癮性麻醉藥品,則應帶至醫療機構或特定藥局回收。
如果不清楚家中藥品如何丟棄,可至藥局或醫院藥品回收窗口詢問,不可將藥品隨意沖入馬桶,以防造成環境污染。
藥可以放冰箱保存嗎?藥吃不完下次可以再吃嗎?
部分民眾擔心藥品變質,認為將藥物儲放在冰箱中可以避免壞掉。對此花逸修強調,將藥品及藥水放在冰箱保存是錯誤觀念。目前僅有少數藥品如抗生素懸浮液、青光眼眼藥水、胰島素針劑等藥品須放置冷藏保存,其餘藥品無需冷藏,只要放置於避免光線照射的陰涼處即可。
一般藥品存放在冰箱,反倒會縮短藥品的使用壽命。因多數藥品放置於冰箱等低溫環境時,藥物可能產生結晶或沈澱,減損藥效。診所藥包及夾鏈袋分裝等藥品也多因無法防潮,再加上放在冰箱內「門開開關關」,藥品也會因濕度上升而加速潮解變質。
「藥」好好存放,須注意以下幾點避免藥品變質:
• 藥品儲存在陰涼處避免光線照射
• 藥品存放場域溫度建議維持約25°C左右,避免超過50°C或低於15°C
• 濕度不應超過65%相對濕度(RH)
儲存藥品時除避免不必要的冷藏外,若為眼藥水(膏)或感冒糖漿等液體藥品,應在瓶子上寫下開封日期,在1個月保存期過後應丟棄。散裝藥品則建議在包裝外貼上標籤,註明藥品用途與使用期限並確實密封。如果對家中藥品在保存上仍有疑慮,建議可以帶著藥品至藥局詢問藥師。
只不過,藥品儲存不當導致衰敗,第一時間多難以用肉眼察覺,等到藥物外觀出現可見變化,已經明顯變質。李世揚提醒,診所藥包等散裝藥品尤其容易變質,民眾應透過藥品購買的「時間」作為藥物是否還可使用的判斷依據,而非以外觀來評估。
花逸修表示,如果民眾在藥局購買或由醫師開立的藥物沒吃完,但尚未超過建議保存期限,像牙科止痛藥不痛就沒吃,隔一陣子牙齒又開始隱隱作痛,想再服用卻又有疑慮時,同樣可將藥帶到藥局詢問。但若吃完藥後,發現症狀仍未緩解,則應至藥局或醫療院所就診。
藥品「先進先出」,避免與他人共用藥物
如果身體狀況屬於「小病小痛」但沒有時間看醫生,花逸修建議,像秋冬流感及感冒齊發,可先到藥局購買感冒藥或退燒藥等指示藥品,同時將自己的症狀告知藥師,讓藥師協助評估最適合的用藥。
購買藥物後,應按照藥品包裝盒及仿單使用說明,避免服用過量。若為領有慢性處方箋的民眾,須配合醫師設定應回診的時間,勿自行減藥或停藥。部分民眾遇到身邊親友症狀相同時,可能會提供或服用他人提供的藥物,但因每個人身體狀況不同,會過敏的藥物成分也不一樣,不應貿然服用。
經過Covid-19肆虐,不少人會因擔心「免疫負債」或疫情捲土重來而儲存藥品。李世揚則指出,一般止痛、退燒、消炎等家庭常備藥不是護身符「買了就好」,而是應將保存的環境管理好,定時檢查藥品使用期限。同時,藥品使用也應遵守「先進先出」原則,先買的藥先吃,確保用藥安全也避免造成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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