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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勞工須休息11小時」運輸業者叫苦 柯建銘:有日出條款緩衝

風傳媒

更新於 2016年12月11日09:46 • 發布於 2016年12月11日09:46 • 林瑋豐
有關「輪班制勞工必須連續休息至少11小時」之《勞基法》規定引起客運、運輸業者恐慌,柯建銘指出,該條第3項有設置日出條款,行政院會讓企業緩衝之後再上路。(資料照,顏麟宇攝)
有關「輪班制勞工必須連續休息至少11小時」之《勞基法》規定引起客運、運輸業者恐慌,柯建銘指出,該條第3項有設置日出條款,行政院會讓企業緩衝之後再上路。(資料照,顏麟宇攝)

《勞基法》在6日三讀修正通過後,不少企業未來都將面臨工時及加班薪資調整,對此立法院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有關《勞基法》第34條修正後規定,輪班制勞工必須連續休息至少11小時,該條第3項有設置日出條款,行政院會讓企業有彈性調整緩衝之後再上路,且各行各業都一體適用。

客運公會理事長王應傑日前反映,該條文讓運輸業者窒礙難行,柯建銘也同意將以主管機關函釋的方式排除。不過柯建銘今天嚴正否認,並且澄清該條文在三讀時有一併納入日出條款,相信行政院會讓企業調整緩衝後上路。「業者恐慌實屬多慮」 柯建銘:已去電要求交通部溝通

柯建銘指出,他參與整個《勞基法》審查過程,認為客運、貨運、台鐵對輪班休息至少11小時的恐慌,實屬多慮,他已去電行政院,要求交通部去溝通處理台鐵員工之反彈,勿揚言上街頭。

柯建銘也說,王應傑身為運輸公會理事長,在法案審議稱職代表公會反應意見,他也在9日當天上午去電向他說明,法律有緩衝的日出條款,請他幫忙溝通。

柯建銘強調,三讀通過的法案,任何人不可能透過函示處理,最後公布實施,另有子法、實行細則之修正非透過函示處理,這是王應傑對立法不了解,轉述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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