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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別跟錢過不去!投票日零時起 做這些事至少罰50萬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20年01月09日02:42 • 發布於 2020年01月09日02:42
後天就是總統暨立委選舉投票日,基隆市選委會今天提醒市民,11日投票日零時起,切勿透過手機簡訊、LINE、臉書(FB)等網路社群替候選人催票,即便轉傳網友的催票訊息也觸法,違反者,將被處以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記者俞肇福攝)
後天就是總統暨立委選舉投票日,基隆市選委會今天提醒市民,11日投票日零時起,切勿透過手機簡訊、LINE、臉書(FB)等網路社群替候選人催票,即便轉傳網友的催票訊息也觸法,違反者,將被處以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記者俞肇福攝)

〔記者俞肇福/基隆報導〕第15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將於後天(11日)舉行,基隆市選舉委員會提醒民眾,投票日(11日)凌晨零時起切勿透過手機簡訊、LINE、臉書(FB)等網路社群替候選人催票,即便轉傳網友的催票訊息也不行,違反者,將被處以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基隆市選舉委會提醒民眾,1月11日投票日當天凌晨零時起,千萬不要從事任何競助選活動,包括透過手機簡訊、LINE、臉書(FB)等網路社群替候選人催票,要求親友投票給某某候選人,即便轉傳網友的催票訊息也會觸法,一旦被截圖檢舉,將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50條政黨及任何人不得於投票日從事競選或助選活動規定,可處以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經制止不聽者,按次連續處罰,往年選舉已有多起被處罰的案例,不可不慎。

另外,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61條規定,選民在投票時,不得攜帶手機及其他攝影器材進入投票所,違反者,將被處以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3萬元以下罰金。

基隆市選舉委員會指出,11日投票,除了領取選總統的選票外,另外還有選立委選票,以及政黨選舉票3種選票,選舉人領取選票時,必須一次同時領取3種選舉票投票;如果選舉人只願領取總統、區域立委、政黨票的部分選票時,不得回過頭再要求第二次領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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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22

  • チュウ キ
    一定要去投票喔!
    2020年01月09日04:45
  • 東家-Ray
    上次選市長時,都在開票了還在投票,算不算中選會在某人催票?某參選人都宣佈落選了,剩下還在投票的人,都知道投他沒用了,算不算影響人民投票意向?
    2020年01月09日04:47
  • 🤪 歐喵
    一定很多老人繼續傳
    2020年01月09日04:43
  • Wen Hui Tuo
    某些年輕人也會呢😆
    2020年01月09日04:50
  • Mina
    你們自己不要奧步就好!
    2020年01月09日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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