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完這篇文章,你可以學到什麼:
- 傳統的腦力激盪為何失效,甚至愈激盪愈沒有點子?
- 腦力激盪應該分兩階段,大家先各自想好主意後,再帶著點子參加討論,像6─3─5就是個不錯的建議。
- 不管是6─3─5或4─2─3,清楚區分腦力激盪的3階段才是關鍵。
傳統的腦力激盪(Brainstorming)為何失靈?很大的原因是,專案卡關時,主管只會要求部屬幾點開會,但卻沒有事前告知要討論什麼。因此,大家都是到了會議室才開始想。
為商業雜誌《Fast Company》撰文的心理與市場學學者亞特‧馬克曼(Art Markman)說,這樣的腦力激盪只是浪費時間,甚至愈激盪、團隊效能愈低,因為時間都浪費在開會、發呆上。
正確的腦力激盪應該分成兩階段:分頭準備(Divergent phase)與共同討論(Convergent phase),這樣團隊才能發揮分進合擊的最大戰力。
為何在真正的「會議」之前要先分頭準備?原因很簡單,因為在獨自一人的情況下,大家都能不受旁人影響地天馬行空亂想,任何怪異點子都不會因為別人笑話而不敢提出。
但這些點子在真正開會前,就會因為要實際提案,而被迫更具體。當然,不能兌現的點子就可能先被自己否定了。
馬克曼另外提出,沒準備就開會,往往會出現「西瓜偎大邊」的窘況。因為在沒有準備的情況下,最先提出意見的往往是最敢說話的人,然後大家往往就跟著風向七嘴八舌討論起來,最後的結論卻是不可行的方案。
完成準備才開始共同討論,大家可先準備好方案,再拿出來分享、討論。開會過程中,藉由不同視角的磨合,逐步過濾可行方案,並找出大家都認為可行的唯一方案。
這種分進合擊的腦力激盪,才能算是有效的腦力激盪。
什麼是6─3─5法則?
亞利桑那州立大學(Arizona State University)的學者傑米‧夏荷(Jami J. Shah)提出的6─3─5法,是改善腦力激盪會議的關鍵。
「6」人小組。
這6個人具備解決問題的必要專長,而且以人數少、見識廣的最佳,這樣才能以不同角度提案、進行討論。
「3」個方案。
6個成員都需提出至少3個可行方案,而且在提案下說明施行的具體步驟。這樣一來,不可行的提案,連自己那一關都過不了,就不會提到會議裡,浪費大家時間。
「5」:開會時把提案傳給旁邊的人5次。
如果是實體會議,那就是將自己的3個提案交給右手邊的人,然後細讀左邊的人給你的提案,並寫下自己的改進意見,或不可行的看法。每個人完成增補後,再同時將手上的提案交給右手邊的人,重複之前的修改動作。
最後,經過5次傳遞後,大家都改過全部人的提案,知道別人的優缺點,也拿回自己的提案,看到別人給的意見。這時再做傳統的腦力激盪,應該就能篩選出最佳方案了。
一定要6─3─5,才會有good idea嗎?
各階段的數字都是可以變動的,不管是6─3─5,或是4─2─3都可以。但是,清楚區分腦力激盪的3要素才是關鍵,人數、提案、討論。沒有準備的大鍋炒式討論只是浪費時間,更不可能激盪出什麼好點子。
在達成共識後,主管針對可行的1、2個方案,開始匯整所有意見後,再次分給每個人看,請他們發表增刪的正反意見。最後,專案的可行方案,在團體合作下應該就能誕生了。
改良版的腦力激盪,關鍵在於分進合擊。先讓每個人各自發揮,最後開會時再就具體提案做審視,主管彙整後再請成員增刪,擬定大家都同意的施行計畫。
這樣做的附帶優點之一是,沒有誰奪走誰功勞的問題,因為提案出自誰,大家都心知肚明,最後成功後,提案者與給意見的人,都有應得的獎勵。
留言 4
Chin#show logging
個人不支持這理論,因為這方法在很多大學分組討論都有用過,容易變成強的更強弱的更弱
用在業界,基本上誰資深決定權越大。
2021年11月04日04:59
WeiWei
如果主管是智障⋯⋯這種會議有用?
不適合用於台灣中小企業的
2021年10月27日22:47
小蚊子愛吃糖
不是分離的考量。
2021年10月27日19:53
lesane
人數和議題是相關的,不是分離的考量。
2021年10月27日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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