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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際

想領完年終再辭職,老闆能逼你提前走人嗎?

Cheers 快樂工作人

發布於 2天前 • 陳業鑫口述,蘇欣儀整理
圖片來源:Pexels
圖片來源:Pexels

「辭職」與「年終獎金」的發放其實是兩個獨立的議題,但在實際情況中卻經常產生交集。特別是年底轉職潮,不少勞工希望領完年終就立即離職。

然而,由於辭職需提前告知,許多人擔心會不會因此被迫提早離職,而無法順利領到年終,或遭到公司各種刁難。《Cheers》邀請陳業鑫律師針對這些疑問提供應對建議。

提離職後領不到年終獎金,合法嗎?

從法律上看,辭職是勞工的權利,但能否順利領取年終獎金,則需視其性質而定。以下將分兩個議題進行討論。

一、離職的法律規定

《勞動基準法》第16條規定,若你要終止勞動契約,年滿3年的勞工,有義務於30日前告知;年滿1年以上未滿3年者,於20日前告知;滿3個月未滿1年,於10日前告知。

二、年終獎金的保障情況

《勞動基準法》第29條指出,「企業如果年終結算有賺錢,應該給予員工獎金或紅利。」但這條文屬於宣示性規範,並未像加班費、退休金等有明確的標準與計算方式。

因此,是否能順利領取年終獎金,取決於企業如何定義年終發放條件,大致可分為以下三類:

  • 恩惠性給予

大多數企業依據當年營運狀況與個人表現發放年終獎金。但因為年終獎金並未明定於契約中,雇主完全有權利裁量是否給予。

  • 契約保障型

入職時,就與雇主談妥「年終2個月」、「保證年薪14個月」等條件,不論公司盈虧與個人績效表現,勞工均有權領取。

  • 介於中間

某些大型企業雖未與個別員工簽約契約,但為了將獎金制度化,每年都會公告年終獎金發放標準。例如,要求發放日當天「必須在職」或全年在職(1/1~12/31)。此類公告視同契約,滿足條件即可領取獎金。

此外,也有一些企業更為人性化,即便離職,仍按比例發放獎金。如果員工做滿6個月,即可領取半年獎金。

年前提離職,老闆能逼你提早走人嗎?

當雇主為避免發放年終獎金,要求員工提前離職時,是否合法呢?答案是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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