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傳媒|記者許方達/綜合外電報導
蘋果在風光舉辦「秋季發表會」後立刻踢到鐵板,歐洲法院週二(10日)裁定蘋果在愛爾蘭的稅收法案敗訴,須對愛爾蘭補繳130億歐元(約新台幣4620億)稅金,同時維持對Alphabet旗下Google罰款24.2億歐元(約新台幣860億)的判決。
《路透》報導指出,蘋果為了節省大筆稅金,選擇在愛爾蘭當地設置公司,在過去20多年間受益於愛爾蘭的兩項稅務協議,使蘋果在2014年的企業所得稅有效稅率降低至0.005%。歐盟執委會在兩年後提出控訴,認為蘋果與愛爾蘭達成此優惠,讓該企業取得優勢,應該被視為是愛爾蘭給予的非法國家補貼。
在2020年的裁決中,歐盟普通法院(European General Court)判蘋果勝訴,撤銷歐盟的追稅命令,理由是無法證明愛爾蘭為蘋果提供稅務優惠。在最終審判中,當地最高法院推翻下級法院的勝訴判決,認定愛爾蘭政府給予蘋果不公平的優勢,讓其享有較低的稅率優惠。
因此,最新判決要求蘋果,必須向愛爾蘭政府補繳130億歐元的鉅額稅金;與此同時,歐盟2017年裁定Google濫用其優勢地位,在搜尋結果偏袒自家的Google購物服務(Google Shopping),Google向歐盟第二高等法院普通法院提起上訴也確定遭駁回。這次罰款是歐盟執委會過去10年來基於違反「反托拉斯法」規定,而對Google祭出的三項裁罰之一,過去10年、Google因違反此法的罰款金額已高達82.5億歐元。
上述兩項結果都是最終裁決,皆不能再上訴,蘋果及Google發言人皆對此表示「非常失望」;然而,這對長期糾舉違反「反托拉斯法」的歐盟執委會來說卻是一大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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