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稅族減稅紅包來了!財政部 28 日正式公告,113 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金額為 21 萬元,較 112 年度增加 8000 元。此調整將於 114 年 5 月報稅期間適用,預估全台約有 208 萬戶納稅者受惠,總減稅利益達 26 億元。
基本生活費調高至 21 萬元,208 萬戶受惠
根據《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 4 條規定,基本生活費用的計算依據是行政院主計總處最新公布的可支配所得中位數 60%。112 年度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為 349,359 元,60% 即約 21 萬元。申報戶若全戶基本生活費總額(基本生活費乘以申報戶總人數)超過法定免稅額及扣除額的合計,超出部分可從綜合所得稅中扣除,以減輕納稅負擔。
除了基本生活費調整,財政部此前於 112 年 11 月 23 日也宣布調高多項稅務扣除額,包括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等。這些調整將進一步擴大減稅範圍,預估增加減稅利益 217 億元。
兩項政策合計,明年適用的總減稅利益達 243 億元,將有效減輕納稅者的經濟壓力。財政部表示,調高基本生活費的政策是為了配合國內物價與所得水平的成長,確保人民的基本生活權益。同時,此舉也有助於促進稅負公平,讓不同收入層的家庭皆能在合理範圍內分擔稅務壓力。
此外,基本生活費調整的背後,顯示出政府對於家庭支出的支持力度加強,尤其針對育有兒童、身心障礙成員或需要支付租金的家庭,更能感受到政策帶來的即時效益。未來,如何持續透過稅制改革提升民眾生活品質,將是政府的重要課題。
明年 5 月的報稅季將是這些稅制調整首次生效的時刻,受惠的 208 萬戶家庭可望在稅務負擔上獲得顯著減輕。隨著基本生活費調高至 21 萬元及多項扣除額的調整,政府預計提供 243 億元的減稅利益。建議納稅者可在申報前,詳細檢視自身資格與適用範圍,享受這波減稅紅利。
113 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 不課稅之 計算參考範例
資料來源:財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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