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林宜瑾涉詐助理費手法如高虹安翻版 浮報薪資再回捐

上報

更新於 2024年08月28日09:55 • 發布於 2024年08月28日01:45 • 上報快訊
林宜瑾詐領助理費的手法和高虹安一樣,都是浮報助理薪水再回捐當公務使用。(取自林宜瑾臉書)

台南縣議員林宜瑾因涉助理費案,日前遭檢調搜索,訊後以100萬元交保,其永康服務處黃姓主任則遭羈押。根據媒體報導,林宜瑾與高虹安被查辦的理由一樣,都是浮報薪資再以回捐方式詐領助理費,差別在高虹安始終未認罪所以被求處重刑,林宜瑾已經認罪也願繳回不法所得200萬元,藉此爭取輕判或緩刑。

台南地檢署21日帶隊搜索林宜瑾立院辦公室,並約談林宜瑾、服務處黃姓主任等19人,訊後諭令林宜瑾以100萬元交保,黃姓辦公室主任遭羈押禁見,其餘5名關係人交保、另外12人請回。

林宜瑾交保後雖對外喊話:「我坦坦蕩蕩,法律會還我清白。」但根據《菱傳媒》報導,林宜瑾涉詐助理費案的關鍵證據,是檢方掌握她持助理的提款卡,在立法院、台北善導寺附近的的提款機領錢,檢方已調閱相關資料,並確認這名助理當時正在服役,不可能申報助理費。

根據《鏡週刊》報導,林宜瑾詐領助理費的手法其實與前新竹市長高虹安一樣,都是先將助理費報滿,再由領到薪水的助理每月回捐5000至9000元不等金額當成事務費,用在服務處及辦公室的日常開支,而遭收押的黃姓主任,角色類似高虹安案的行政主任黃惠玟(小兔)。

林宜瑾雖對外聲稱清白,但報導指出由於檢方掌握的帳冊事證明確,林已經坦承犯行也願意繳回不當所得200多萬元,盼能爭取減刑或緩刑,黃姓主任因為否認造假,才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鏡週刊》也提到,林宜瑾從台南縣市合併之前就涉嫌犯案,台南未升格前依規每月可向議會申請助理補助款8萬元,升格後增加至24萬元。林宜瑾辦公室申報助理月薪大約3至4萬不等,但薪水入帳後必須每月回捐,所以實際領到的月薪大約在2萬至4萬元間。 (責任編輯:殷偵維)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李逸洋批原爆典禮矮化台灣 日媒直呼罕見!長崎市回應了

太報
02

出國注意!台灣人入境2國卡關「護照遭扣遣返」 外交部證實了

三立新聞網
03

苗栗台3線死亡車禍!22歲男過彎撞燈桿重傷昏迷…23歲友同車慘死

三立新聞網
04

澎湖13子疑雲 神隱母親突返家貼條自清 社會處周一約談父母釐清真相

鏡報
05

矮化台灣挨轟!我駐日代表怒拒出席原爆典禮 長崎市政府回應了

自由電子報
06

原爆和平典禮遭爆矮化台灣!長崎市府回應了

民視新聞網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留言 3

留言功能已停止提供服務。試試全新的「引用」功能來留下你的想法。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