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帶餅乾回家孝敬!少女遭狂抽「渾身血痕」 繼母狡辯:沒力氣
高雄市鳳山區一名簡姓女子,僅因不滿12歲的繼女將學校發放的餅乾吃掉、未帶回家「孝敬」她,竟失控拿木棒在住處狂抽少女,導致少女臉部及四肢布滿條狀瘀血,相當駭人。一審高雄地院依傷害罪判處簡女有期徒刑6個月,簡女不服上訴,甚至聲稱自己因車禍「沒力氣打人」、反控少女自殘。二審經高雄高分院審理,法官痛批簡女卸責,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6個月徒刑。
沒留餅乾「孝敬繼母」遭木棒狂抽 師長察覺立即通報
判決書指出,簡姓女子與少女的生父結婚後同住在高雄市鳳山區。2024年11月12日,簡女發現12歲的繼女將學校發放的餅乾吃完、沒有特地帶回家給她,竟當場情緒失控,在住處2樓隨手拿起木棒對少女展開瘋狂抽打,導致少女左臉部、左右上臂、右前臂及左大腿等多處出現嚴重的條狀血痕。
少女遭虐後帶傷上學,學校老師第一時間察覺她身體多處異常傷痕,立即依規定通報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家防中心,並由社工人員陪同報警與前往醫院驗傷。經醫療團隊與兒少專家進行專業評估,確認少女身上的傷勢與棍棒重擊痕跡完全吻合,屬於明確的身體虐待事件。
繼母二審瞎掰車禍無力反控自殘 遭法官痛批卸責
高雄地院一審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傷害罪判處簡女徒刑6月。簡女不服提出上訴,在二審開庭時辯稱自己案發前曾因車禍受傷「根本沒力氣打小孩」,甚至反控繼女罹患精神疾病、具有自殘及被害妄想,質疑重傷是少女自己拿棍棒打出來的,要求獲判無罪或從輕量刑。
高雄高分院合議庭審理後指出,少女身上的條狀瘀傷遍布全臉與雙臂,無法想像是自傷所致;且簡女車禍證明已過一個多月,偵查中亦曾坦承「有輕輕打」,顯示其具備施力能力。法官痛批簡女身為繼母未盡教養之責,下手力道極重且犯後臨訟卸責,一審量刑妥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全案仍可上訴。